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和银行审慎监管要求,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预防、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第三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
(二)确保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全面实现。
(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第四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独立性原则,包括:
(一)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到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全员参与。任何决定或操作都应该被记录。
(2)内部控制应以风险防范和审慎经营为基础。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尤其是新机构的设立或新业务的未开展,应体现“内部控制第一”的要求。
(3)内部控制应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都不应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和纠正。
(四)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部门应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实施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第五条内部控制应当与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征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1)内部控制环境。
(2)风险识别和评估。
(3)内部控制措施。
(4)信息交流和反馈。
(5)监督、评估和纠正。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第八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自身的内部控制职责。
董事会负责确保商业银行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和评估执行情况;负责确保商业银行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并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确保高级管理层监控和评估内部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负责监督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商业银行利益的行为,并监督其执行。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监控和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定;负责建立识别、测量、监控和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确保内部控制职责的有效履行。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营造全体员工都能充分理解和履行职责的环境。第十条商业银行应设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专门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系统、程序和方法,以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建立覆盖全部业务和全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开发和应用定量风险评估方法和模型,持续监控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针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书面的政策、制度和流程,保持全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并确保其连续性和稳定性。第十三条商业银行设立新机构或者开展新业务,应当事先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计量和评估潜在风险,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定期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和评估,并根据国家法律、银行组织结构、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体原则,即内部控制应渗透到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全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都要有记录。
2、谨慎性原则,即内部控制应以风险防范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尤其如此
3、有效性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都无权不受内部控制的约束。
4.独立性原则,即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部门应独立于内部平衡控制的建设和实施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20世纪中期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重要的管理方法。美国权威机构COSO(tread way Commission的应诉组织委员会)将内部控制定义为合理确保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的程序。巴塞尔委员会1998年发布的《内部控制体系评价框架(征求意见稿)》对内部控制提出了新的定义,进一步强调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影响,描述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其基本要素,并提出了监管部门评价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一些原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4月发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定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分为操作目标、信息目标和合规目标。运营目标不仅针对业务活动,还包括其他活动,强调各种活动的有效性和效率。信息目标包括管理信息,这显然要求财务和管理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合规目标,即合规目标,要求商业银行遵守现行法律法规。
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确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正确答案是错误的)
确保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正确答案)
避免商业银行盈利。
保证持证商业银行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正确答案)
如何理解银监会商业银行内控指引原则上禁止不相容岗位的人之间轮岗?商业银行应当明确重要岗位,制定重要岗位内控要求,实行重要岗位人员轮岗或强制休假制度。原则上禁止不相容岗位的人之间轮岗。
考虑岗位专业性和密切关系,避免不相容岗位。
商业银行,英文缩写为CB,是一种便于携带的银行。它的责任是成为一个金融机构,通过存款、贷款、汇款和储蓄充当信贷中介。主要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和票据贴现。一般商业银行没有货币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以存贷款为主。
自2014年8月1日起,有条件免收个人客户账户管理费、年费和养老金支取费,降低部分收费标准。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最高50元封顶,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200元封顶。
扩展信息:
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资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款周期短、流动性高的特点。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贷出,存贷利差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这种商业模式对银行来说相对安全可靠。另一家是德国的,业务比较全面。商业银行不仅为短期商业资金融资,也为长期固定资本融资,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为适应当前我国分业经营的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NPC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新《商业银行法》修改了原商业银行法中不允许混业经营的相关规定。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进行了两点修改:一是删除了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二是删除第七十五条第三项“存贷比案件”。特别是第二次,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从法定监管指标改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银行三道防线是指银行内部控制的三道防线,是指预防性风险管理、存款保险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是商业银行为防范内部风险而设置的内部制衡和监督机制。
三道防线是指预防性风险管理、存款保险制度和紧急救援制度,是商业银行为防范内部风险而设置的内部制衡和监督机制。
第一,一道防线,无论是监管部门的规定,还是商业银行的管理实践,都会直接进行业务操作,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一线岗位和机构将是内部控制最前线的第一道& # 8221;防线& # 8221;。通过建立业务机构不同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形成由& # 8221;自律& # 8221;还有& # 8221;不相容的工作分离& # 8221;控制操作偏差& # 8221;第一道防线& # 8221;。例如,计数器运算符的操作必须遵循& # 8221;会计凭证,严格审核& # 8221;、”重要业务,授权控制& # 8221;操作原理等。
第二,第二道防线,由于委托中的信息不对称,& # 8221;一道防线& # 8221;自我约束和岗位约束可能会因为内部人的合谋而流于形式。为此,商业银行也建立了内部控制& # 8221;第二道防线& # 8221;。& # 8221;自律& # 8221;还有& # 8221;尽职调查监督& # 8221;控制是商业银行的责任& # 8221;第二道防线& # 8221;。
第三,三道防线,由于商业银行具有多元化经营和层级组织的特点,各分支机构和部门的多元化利益并存,更容易造成经营管理活动因本位主义而偏离战略目标和总体目标的问题。因此,需要监督职能部门的自律和尽职监管。对于商业银行如何设置“三道防线”,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监管要求。然而,经营管理中各种活动对既定目标的偏离和背离是普遍存在的,不仅可能造成风险和损失,还可能导致刑事案件甚至商业银行破产。
[扩展信息]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综合性
银行的内部控制不仅仅是针对某一个方面,而是应该渗透到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流程和经营环节,涵盖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不能留死角和空 white,要免于大厅的怀疑。
2.审慎
内部控制应以风险防范和审慎经营为基础,商业银行的管理尤其是新机构或新业务的设立应体现“内部控制优先”的要求。
3.有效性
内部控制应该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并得到真正的执行,任何人都不应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和纠正。
4.独立性ˌ自立性
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价部门应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1 .保证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则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
2.确保全面实施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确保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
3.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现场管理信息及时、完整和真实。
以上文章的内容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商业银行13+7内部控制指引》的介绍。希望能帮到你。当然,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请多多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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