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曾经在小额贷款公司工作过的“90后”业务员,曾经领教过小额贷款的“真谛”,他创办了一家新企业,18个月贷款给230人,非法催款30人,涉案金额700多万元。近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方悦、许倩珍等3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据悉,该案是江苏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督办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套路贷”案件。
一条求救信息牵出30多个“套路贷”团伙。
“哥哥,快报警救我!”2017年6月8日下午3点,在被控制的第三天,吴女士终于抓住机会发出了求救信息,随后警方解救了被非法拘禁在某小区的吴女士。
2017年4月,在一家酒吧上班的吴女士因为缺钱,拨通了无抵押贷款卡小广告上的电话。截至同年5月,吴女士在赣红、海嘉、赣成等四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26000元,实际拿到18500元,但与四家小额贷款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共计52000元。
15700元还款后,吴女士无法按照约定继续还款。6月5日23时许,吴女士被上述四家小贷公司的工作人员强行从酒吧带到其中一家小贷公司逼债。接下来的三天,吴女士被带到其他几家小贷公司、出租屋和某小区进行非法拘禁和讨债。其间,吴女士遭到看管人员殴打和强奸。
经审查,警方查明,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系赣红公司贷后催收组工作人员,伙同海佳等小贷公司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吴女士,以逼债。涉案的赣宏公司是以信息咨询服务的名义注册的,位于无锡市中心商业大厦。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许倩珍,实际负责人为方悦,非法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警方敏锐地意识到该公司可能还涉及其他案件,于是在警方信息系统中进行比对。经查明,2016年以来,赣红公司相关人员参与讨债案件70余起,涉及多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件。这些警情涉及到多个派出所,以前因为警情分散,一直不被重视。
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无锡市商业大厦内有数百家此类小额贷款公司,其中海嘉、干城等公司均与方悦有关,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警情数十起。
经过两个月的秘密侦查,2017年8月15日,警方将方悦、许倩珍等31人抓获。
呼朋唤友,组成“套路贷”“甘氏”联盟。
2015年,23岁的方悦在无锡一家名为投资信息咨询公司的小额贷款公司找到了工作,该公司实际上经营“小额贷款”。看到小额贷款利润惊人,方悦向从事民间信贷业务的赣红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前珍提出合作小额贷款业务。
所谓“小额贷款”,主要是小额贷款,属于“常规贷款”。他们以贷款快、无抵押物为诱饵,通过中介介绍、电话销售等方式,吸引一些因信用问题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银行贷款的人。借款人签订了高、低两份借款协议,相差2倍,其中低金额为实际借款借条,高金额为小贷公司诱骗借款人签订的虚假借条。一旦借款人不能正常还款,小贷公司会安排人员采取各种手段,根据高额借条催债。
在得知“套路贷”的经营模式可以快速获取高额利润后,徐倩珍欣然同意。
2016年初,方悦出资50万元,许倩珍出资100万元,共同组建了赣红公司“小额贷款”部。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方悦先后吸纳方明喜、方秀东等10名老乡及亲友加入“套路贷”业务。
2016年11月,为进一步扩大业务,借款人被“锁定”续贷,方悦、许倩珍从赣红公司账户出资成立海嘉投资公司,由方悦叔叔之子岳一超管理。同年年底,方悦成立赣服公司,继续经营“套路贷”业务。
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的得力干将方明喜、方秀东、方相继离开赣红公司,创办自己的企业。在方悦的默许下,他们分别成立了万友、赣服和赣友三家公司。方悦还在南通和无锡设立了三家“赣”字头公司。随着“甘”在小额信贷行业的威望和影响力不断扩大,犯罪也越来越嚣张。
2017年初,以豪车为抵押向其中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甘氏”借款100万元,的两个朋友也以豪车为抵押。方悦让陈某和他的朋友分别签了120万元的借条。陈某的两个朋友问他们为什么也要签借条。方悦解释说,这只是一个行业规则,只要陈某按时还款,他们不需要真的还款。陈某朋友相信了方悦,按要求签了120万元借条。贷款期间,陈某抵押的车辆被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拖走。方悦认定陈某违约,要求陈某及其朋友立即分别还款120万元,并非法拘禁三人,强行前往陈某家中讨债。最后,陈某和他的朋友凑了175万元才得以脱身。
2017年7月,方悦及其亲友名下共有9家“套路贷”公司。为了占领无锡的“套路贷”圈子,召集方明熙、方秀东、方等人组成“甘氏”联盟。至此,在无锡的“套路贷”行业中,“甘氏”一家独大。
检察机关27条补充侦查建议引导侦查,锁定涉黑活动。
由于案情复杂,警方在侦查阶段向西山区检察院通报了案情,检察官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2017年9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向锡山区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逮捕。该院接案后成立“套路贷”专案组,抽调5名关键岗位检察官办理此案。
专案组经审查,认为指控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证据不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方悦、徐前珍等人。
那么,方悦、许倩珍等人是否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呢?专案组列出了补充调查的27条建议。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四个特点”,要求公安机关从方悦等人的组织联系、是否存在层级关系、犯罪手段等方面开展补充侦查。
在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后,今年4月20日,公安机关向锡山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方悦、徐前珍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10项罪名。
经审查,锡山区检察院认为,、许前珍等人成立了“甘氏”小额贷款公司联盟,由及其公司牵头,各小额贷款公司密切配合,开展“套路贷”业务。由方悦、许前珍等人建立的联盟组织,以同乡、家族关系为纽带,主要成员相对稳定,以公司运作的方式实行人事管理,具有一定的层级性。其中,方悦和许倩珍作为组织的领导者,在其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员工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方悦建立了一个方便各公司合作的微信群,只有各公司的老板和贷款部门的负责人才能加入微信群,用来共享客户资源,讨论共同提醒。
该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以方悦、徐前珍为首;方明希、方秀东、方杨洋等人是骨干人员;方志明等人是其他参与者。方悦、许倩珍通过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建立专门的微信群,对组织成员进行管理、控制和约束,逃避法律打击。自2016年至案发,该组织通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诈骗、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手段,向30余名借款人强行索要非法债务,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今年6月4日,西山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提醒市民,贷款一定要去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各种无抵押无息贷款广告信息,尤其是索要虚假贷款合同、空白合同、收取押金等行为,以免被动。一旦发现自己陷入“套路贷”,应尽可能保存相应证据,及时报警,不要任人摆布。(检察日报卢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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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涉案700余万元 检察机关依法公诉一起“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01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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