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淘宝店借给自己的闺蜜却失去了闺蜜,影响了自己的征信,失去了买房的资格,我该怎么算这笔账?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的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回顾
90后王在淘宝注册了一家店铺,专门卖转椅。女友张某知道后,提出要向她学习经营一家淘宝店。于是,王将自己的淘宝店借给张某经营。店铺资质已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同时也将其实名注册认证的支付宝账户交给张某使用,用于收取和支付订单货款。
为了周转店铺资金,张某通过支付宝账户在网商银行进行了多次小额贷款。网商银行通过支付宝审核的个人信息和资质向支付宝发放贷款。起初,张按时归还了它们。2018年,张某再次利用该账户向网商银行借款100余万元,并以“王”的名义签订借款合同。网商银行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张某逾期未归还。
2020年初,王因买房需要查询征信时,发现个人征信异常。原因是上述贷款逾期未还,购房计划告吹。
同年11月,王某将张某作为被告、网商银行作为第三人起诉,请求确认张某以其名义与网商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王某自愿将多年以其个人身份信息注册的淘宝店铺及支付宝账户交给张某,且王某也知道支付宝有贷款等金融功能。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在出借支付宝账户且未与张某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该行为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图片来自网络。
网商银行根据支付宝账户的实名认证和密码识别用户身份,并根据用于经营的淘宝店铺的经营情况给予授信,然后签订涉案借款合同,经过认真审查,符合善意当事人的特征。
因无有效证据证明涉案借款合同的签订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王某合法权益等法律上的无效,法院最终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王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道
移动支付时代,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已经与个人财产、身份信息紧密捆绑,重要性不言而喻。将支付宝、微信等账号借给他人,或者泄露相关信息,会给你的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甚至可能背负巨额债务。对借支付宝、微信账号或索要验证码坚决说“不”!
资料来源:人民第二法院和安吉法院。
编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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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浙江湖州:出借支付宝账号让她背上百万元贷款,还影响了征信!":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03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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