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十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主任张宗麟、干部甘海娟、河南街村委会委员、低保专家王勇履行职责不力。
张宗麟、甘海娟、王勇履职不到位,对低保户信息核实不准确,造成辖区内12名低保户死亡,仍领取低保金共计4.66万元。张宗麟同志、王勇同志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甘海娟被给予政府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2.武功扶贫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畅,普济街道社区农业办主任于森创,浦东村党支部书记张穗红违规申请扶贫小额信用贷款。
2017年上半年,张穗红以村里3个贫困户的名义,向普济街道社区农办申请小额信用贷款15万元,用于发展养殖业扶贫。余森创未严格审核贷款申请材料,代替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县扶贫办审核;李畅没有仔细审核就签字盖章了。后来,张穗宏将这15万元投资到了自己经营的建材城。李畅同志、张穗宏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余森创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赣县王村镇民政办公室副主任司履行职责不力。
司未对索村申报的各类民政救助资金进行认真核实,导致1.14万元国家救助资金被村干部骗取、挪用。斯李林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礼泉县金宝山图书馆副馆长赵凌志工作纪律松弛。
赵凌志在担任赵陵社区皇城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组组长期间,长期离职。赵凌志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泾阳县吴崇德村村委会主任、互助资金协会会长违规发放互助资金。
王学礼两次将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借给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专业合作社。王学礼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非法出借的资金已予以退还。
6.三原县岭前镇政府城建办公室主任周栓民履职不力。
周栓民负责危房改造,未认真审核,导致违规套取危房补助资金9400元。周栓民同志受到政府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7.永寿县建军街道办事处永安村原党支部委员安永违规自愿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安在担任永安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主动要求弄虚作假,申报村民危房改造补助1.3万元。一位志愿者同志被解除了党内职务。
8.长武县鞠家镇四合村村委会原主任潘记生违规套取农机补贴等问题。
潘记生以三个贫困户的名义购买农机,套取农机补贴10100元。同时违规为其母亲办理了低保。长武县监委责令潘记生引咎辞职,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被追缴,农机已被追缴。
9.旬邑县太村镇琅琊村党支部书记王晓爱亲爱友问题。
王晓晗未经村民评议和会议研究,将父母报为低保户,领取低保金、电费补贴、取暖费等共计4940元。王晓晗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10.淳化县方立镇桥西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多次违规申报“三告别”补助。
刘明知贫困住房承租人刘树波已享受“三告别”住房补贴2万元,重复申报,导致该承租人重复享受1万元。刘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规矩、知敬畏、明戒心、守底线,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兴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赵团河违反公务接待标准问题。
赵团在担任兴平市原畜牧局局长期间,2017年7月31日、9月30日公务接待时陪餐人数超标。2019年7月,赵团和战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武功县教育局镇远学区主任韩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韩瑜违规向镇远学区10名干部发放工资8900元。2019年8月,韩瑜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3.滨州市永乐镇卫生院院长肖建坤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6月至2018年10月,肖建坤擅自决定每月发放岗位津贴,共计64700元。2019年11月,肖建坤受到政府记过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4.淳化县民政局办公用房使用超标。
淳化县民政局为每个队员提供了15.6平方米的办公室,还以防汛救灾值班室的名义为每个队员设立了休息室。办公面积严重超标。2019年9月,党委书记、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副局长张、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晓村、纪委书记予以警告处分。
(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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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咸阳纪检委头条,咸阳市纪委一日连发两份通报,通报14起典型案例":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03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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