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2 08:18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高敏通讯员文轩
“曹已经在我家了。”近日,徐先生致电平阳县法院执行局。在他的劝说下,被执行人曹终于回来了。此前,曹曾因“跑路”被朝廷重赏。由于徐先生主动向法院提供线索,将获得保险公司兑现的1万元奖励。
曹原是上海某投资公司的控股股东。2015年6月,他向平阳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500万元,用于经营资金,但未能偿还。今年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执行法官认定曹已经“跑路”。7月,小额贷款公司联系法院,为曹申请悬赏,并通过提供悬赏保险购买1000元强制执行。
据悉,执行悬赏保险是温州法院针对执行工作中查找被执行人和财产线索难的现状推出的创新举措。对于举报成功的申请人,保险公司将代替其发放执行奖励。
7月18日,平阳县法院官方微信微信公号发布“悬赏公告”,公布了曹等4名被执行人的照片和姓名。这些案件的执行金额从50多万元到500万元不等,奖励期限为一年,奖励金额为1万元。
曹的朋友徐先生看到“悬赏公告”后,与曹取得联系,不断劝说他回来解决问题。在徐先生的劝说下,曹终于回到了平阳。执行干警接到消息后立即前往,成功将曹抓获至法院。
温州市共有6家基层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区分公司就“无忧”奖励保险服务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申请人缴纳十分之一奖励金额即可投保,最高奖励金额可达20万元。截至目前,已有9起案件的申请人在保险公司投保了10份保单,为申请人节省了9.5万余元的奖励。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温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试行办法,温州网络悬赏通缉犯":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08131.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