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12日讯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消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辽银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通银监发〔2021〕24号);(通建罚决字[2021]第25号)显示,科尔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未对抵押物进行登记,未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贷款无借款人还款来源证明;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获得批准;授信管理不规范,通辽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60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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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科尔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蒙古农信社案件":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08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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