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光明》。com。作者:何一。原标题:“玉可以当钱用吗?”
距今4300年至3800年间,以甘肃广河齐家坪遗址命名的齐家文化分布在今甘肃、青海东部、宁夏南部和内蒙古腾格里沙漠。齐家文化经济是农业、畜牧业和商品贸易的混合模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齐家文化玉器逐渐进入学术界和收藏家的视野,声名鹊起。
玉成为普遍等价物的可能性。
齐家文化玉有更显著的特点。首先,它的数量巨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3500多件。第二,大部分是藏品和收藏品,有相当一部分不是出自自己的遗址和墓葬,也不是宗教祭祀文物,而可能是我们过去所忽略的与商品经济有关的其他类型的文物,如集市、财富贮藏处、作坊等。再次,有明确的分布区域,主要分布在甘肃、青海、宁夏等齐家文化分布区,以甘肃为中心。然而,齐家文化玉器与晋陕蒙的世茂群玉器和晋南的陶寺文化玉器有许多相似之处。第四,器物以片状、条状为主,如钹、斧、钹(长平刃兵器)、杆、刀、凿、壁、环、阀、钻石、圆玉、片等。此外,还有丰富的玉料(条、屑)和玉芯(芯、壁)。装饰品包括手镯、管子和臂章。第五,大多数翡翠都是素色的。第六,绝大多数玉石工艺品都比较粗糙。
以往学术界多从宗教祭祀和仪式用玉的角度来解读玉在齐家文化中的作用。但如果仔细分析齐家文化玉的各种特征,并不能有力证明齐家文化玉主要用于宗教祭祀。更关键的是,几乎没有玉器有宗教祭祀遗存的背景关系。所以齐家文化的玉器功能可以从其他角度解读。考古学家朱乃成曾认为,甘肃武威黄娘台墓地埋藏的200多件玉宝,可能是最早的货币。这个视角值得关注。
齐家文化分布在河套地区,横跨农业区、牧业区和农牧交错区,拥有玉石矿产资源,河套地区的地理通道位置决定了其商品经济的地理位置。对比西亚地区考古发现和研究发现的商品交易的相关器具,可以推测甘肃永靖县齐家文化大河庄出土的石制“纺车”和小骨玉,应该是用于商品交换的记账。大河庄遗址出土的所谓“红陶钟”,应该是“用陶器或石头凸起的泥球”。M247: 1甘肃临潭县陈其磨沟的“石杖头”应该是衡器石吧。甘肃武威黄娘娘台出土的骨壳,显然是印度洋琥珀(货壳)的模型,即琥珀“令牌”的仿制品。
这是我们从普遍等价的角度分析齐家文化玉器功能的经济学基础。因为河套地区乃至中原地区,在各民族和考古文化的商品交换过程中,对商品价值的判断会出现差异,越来越阻碍常规的、多种商品交换的成功率。因此,普适等价应运而生。在金银等贵金属进入东亚之前,距今4300-4000年间,青铜器、铜材、琥珀等可供量太少,难以承担大规模商品交换经济行为中的普遍等价物职能。
与此同时,从三万年前开始,东亚就有了对玉的崇拜。这种玉器价值被齐家文化、世茂集团、陶寺文化所接受,成为畜牧集团、商人集团、农业集团所认可的商品价值。而且玉器生产凝结了更多的社会劳动时间,加上齐家文化玉矿的垄断,玉器的稀缺性和耐久性,更适合暂时代替贵金属作为通用等价物来衡量其他商品的价值。
玉钱功能齐全。
目前学术界对齐家文化中玉器的货币功能的探讨才刚刚开始,还有很多具体问题有待今后相关考古材料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进行探讨。
1.齐家文化玉器——普遍等价物的价值尺度。
根据政治经济学原理,通用等价物(即货币)具有衡量商品价值的功能,要求货币适应各种尺度的商品交换的规格,俗称面值。
因为齐家文化中玉器的比重是1.5-4.7,所以决定了作为货币的玉器不能用重量来衡量,只能用长度或直径来衡量。基于此,笔者对干青地区出土和收藏的300件齐家文化玉器(玉泽龙禧:齐家文化玉器,北京出版集团公司,2015年版)进行了详细的尺寸统计数据分析。根据厘米统计长度,考虑制作工艺误差和流通过程中的损耗,笔者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将齐家文化玉器分为八个等级。
齐家文化的超级玉币长度在50厘米以上,约占齐家文化玉器总数的1%。只看到两把大玉刀和一把大玉璋,分别来自古浪峡口、牛门洞和上孙家寨遗址。它们不是齐家文化的中心聚居地,应该是流散后面值巨大的货币,基本不用于市场流通。
一级玉币长约35-40厘米,约占总数的1%,器物为大刀和小洞。大致假设是分散后不经常流通的大面额货币。一类和超类在长度上有明显区别。
二级玉币长约27.5-34.5厘米,约占总数的4%。器物类型以器为主,其次是小洞和剑。这是一种不常用于商品交换的大面额货币。
三级玉币长约20-27厘米,约占总数的9%。以璧(小孔璧、黄莲璧、异形璧)为主,其次是器,第三是玉。它是关于常用的大面额货币。
ⅳ级玉币长约15-19.5厘米,约占总数的12%。货币以玉为主,齐次之,其次是凿、钹、中号玉张、玉片、玉料、中号刀,是常用的中等面额货币。
v级玉币长约10-14.5厘米,约占总数的28%。以玉器为主,玉器(斧、凿、矛)次之,霰、琮、黄、玉次之,环、刀最少。这是一种发行量很大的小额货币。
ⅵ级玉币长约5-9.5厘米,约占总数的41%。器物更为复杂,以玉料(玉件、璧芯、琮芯)为主导,工具以璧、琮并列第二,环、黄、盘玉次之,是流通的最大货币单位,器物以玉料为主,类似明代的散银。
七级玉币长约2.5-4.5厘米,仅占齐家文化玉器总量的4%。玉器仍然是器物的绝对优势,其次是圆玉,圆玉是“变”的最小单位,凿的最少,使用的机会也不多。
2.齐家文化玉器的流通功能。
货币的流通职能是指货币作为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虽然我们找不到齐家文化玉器作为商品交换媒介的直接考古证据,但根据一些遗址玉器的考古背景,可以间接推断其作为商品交换媒介的作用。
比如武威黄娘娘台的M24,是一男二女墓,有6件陶器,1件铜锥,1件玉壁,几颗绿松石珠。其中,玉玉器最初是一种货币,可以作为交换陶器、青铜器和人(买来的女奴陪葬)的媒介。再如,张掖黑水国遗址是齐家文化专门的炼铜铸铜遗址,出土了五枚六级玉币,其中三枚来自于夫,一枚来自玉料,一枚来自玉器,这表明黑水国炼铜铸铜遗址出土的玉币很可能主要用作矿石、铜料、冶炼铸造工艺材料、工匠劳动力、工匠基本生活资料和青铜制品之间的交易媒介。因此,硬币主要是用工具和斧头制作的。
3.齐家文化中玉币的存放方式。
货币贮藏功能是指,货币退出流通领域后,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可以贮藏的功能。宁静之后,柳沟村的玉坑已经储存了三个ⅱ级小洞、三个ⅳ级小洞和一个ⅴ级小玉,显然以储存大中面额的玉币为主,小面额的玉币为辅,其社会财富储存功能展现得淋漓尽致。黄娘娘台M48葬有两位女男墓主人,随葬品83件;赵石村M8号墓出土的琮、璧实际上起着贮藏货币的作用。
4.黄河中上游齐家文化玉币作为“国际货币”的作用。
所谓“国际国家货币”,是指货币平衡国际贸易收支、从国外购买商品、向外国提供财政援助、借款和支付战争赔款等职能。
玉器研究者邓淑萍将齐家文化、世茂群、陶寺文化和山西芮城梁青庙墓地的玉器(可能与陶寺文化有关)归为华西玉器。我们进一步认为,齐家文化、世茂集团、陶寺文化更有可能是三个不同的政权。其中,世茂集团和陶寺文化进入了国家社会形态,与齐家文化一起形成了黄河中上游共同的商品贸易圈。因此,华西玉可以作为商品交易圈常用的“国际货币”,在三个政权间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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