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原标题:湖北枣阳发出第一份附有执行通知书的民事判决书
工人日报记者邹中公报道。通讯记者梁军
日前,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出具了第一份附有执行通知书的民事判决书。尝试建立执行前公示制度,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
本案中,周某以外出工作需要差旅费为由,向何借款。他通过微信给周转了2万元。周某通过微信向何承诺,等他爸爸过年回来再还贷款。此后,何某根据约定要求周某归还借款未果,于2022年1月14日诉至法院。
因案情简单,枣阳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此案,判决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何某借款本金2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同时,判决书还责令有义务的当事人依法按时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应当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不得有高消费和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这一条款是一项执行通知。如违反本条规定,我院可采取将相关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案法官说。
据悉,执行程序中执行通知书的内容视为判决主文的条款,视为判决送达时当事人已经知道执行通知书的内容。一旦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法院可以不将执行通知书送达当事人而开展执行工作,消除了执行阶段重新送达的问题。
责任编辑: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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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湖北枣阳失信人员名单,枣阳人民法院案件查询系统":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0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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