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万,成交!”
今年5月,陈某名下唯一一套房产被依法拍卖成功。七年后,他的案子终于有了结果。
说起陈某案,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检察官常丹丹至今记忆犹新。
七年前签约的《陈某的故事》将于2013年开播。
2013年,的妹夫刘在杭经商,生意兴隆,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对一家照顾有加。一天,刘突然和商量:“兄弟,我最近在剑桥投资了一栋楼,但是手头的资金转不过来。能不能以你的名义借我点钱,资金一到我就还你?”因为涉及到钱,陈某还问:“借多少,这钱怎么还?”刘马上回答:“550万,你签个名就行,钱不用还。剩下的我来管!”姐夫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陈某也不好拒绝。
几天后,刘带着去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流程主要由刘办理,签字。在签订借款合同后,刘还向发誓:“这笔借款我以后一定还。现在我先拿钱了,兄弟,谢谢你。”取了钱后,刘生意忙,渐渐和家人失去了联系。陈某叫他吃了几次饭,但他从未露面。
2014年的一天,一个催债电话让陈某警惕起来。
“您好,您的550万元贷款本息逾期,请尽快处理。”
“我没钱,而且这钱不是给我的。是我姐夫刘拿的。”
"如果你拒绝处理,我们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后,立即给刘打了电话。“姐夫,今天有人来讨债了。怎么了?”刘淡淡地回答:“最近手头的现金流出现了问题。如果没事,我会处理的。放心吧。”
后来对方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事情也是刘处理。因为钱是刘借的,觉得与自己无关,没放在心上。
原本以为事情会告一段落,但2015年底的一纸文书让陈某感觉晴天霹雳——拱墅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某履行支付550万本金和33万利息的义务。
他内心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虽然他借了钱,但他一点也没拿。是给他姐夫的。为什么法院最后判他还钱?他拒绝履行他的义务。
2016年,因陈某未履行给付义务,法院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动履行,但其仍拒不履行。最后,陈某于15日被司法拘留。
2017年,法院在陈某的住处贴出通知,责令其腾退名下唯一房产,并在规定日期前提交法院评估拍卖,但陈某仍拒不履行。
2018年,法院来腾退陈某的房产,但他一直不配合,房产被查封。陈某拒绝执行,陈某的妻子、姐夫和姐姐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实际借款人刘夫妇因欠债众多,已欠下8.9亿元债务,四处躲债。他们名下的房产也被多家法院查封。周而复始,最终法院只能从陈某妻子(作为共同支付人)的账户上支取30多万元的存款...
2019年,陈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不能执行的关键是,看了的案卷,常丹丹有些感触:出于人性,这550万陈一分钱没用就要承担巨额债务,实在令人遗憾;但出于对法律的考虑,他违背了契约精神。当初,如果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在借款协议上签字,这笔借款的下一个故事可能就不会以刘的名声而存在...
带着这种复杂的心情,常丹丹花了很多天仔细阅读档案,对陈某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原来,56岁的陈某已经退休,只有他的妻子还在工作。然而,陈某妻子的身体状况并不乐观。因为癌症和心脏病,她需要经常去医院。目前法院需要强制执行的房子是他们名下唯一的房产。
如果陈某夫妇名下唯一的房产被执行,他们应该住在哪里?带着这个疑问,常丹丹更详细地梳理了家庭的实际情况,发现陈和刘婆婆在杭有房,现在她一个人住,只有两个女儿。由于刘家四处逃债,夫妇一直照顾岳母的日常生活。
经过几天的思考,丹丹抹平了的家庭和经济状况,查阅和收集了大量拒不执行民事债务纠纷的案例,然后提审了陈。
这一次,我们在检察院一楼大厅的提审室见面。法警把陈某带到传讯室,当他看到陈某的庄严安排时,他有点紧张。
“我们是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现在你被依法审问。希望你能如实回答。”在对涉案事实进行讯问后,丹丹用生动的案例向犯罪嫌疑人陈某展示了借款、为他人担保的法律责任,以及拒不执行判决的法律后果。
听完检察官的话,陈某既紧张又有点难过。他轻声说:“这钱虽然是我借的,但还是给了刘。我觉得既然不是给我的,就不能退。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看到陈某态度的变化,丹丹认真地对他说:“虽然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你确实签了这份合同,所以你也需要承担这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法庭审判之前,你有更好的选择,或许能帮你及时止损……”
陈某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他似乎看到了一束光。检察官给出的建议是他结束六年多灾多难生活的最佳方式...
“站在嫌疑人的立场”,法律也是有情的。检察官常丹丹给陈某的建议是:认罪认罚,从宽处理。
但陈某似乎有一些顾虑,因为认罪后,陈某将立即腾出他和妻子唯一的房子。面对陈某担心唯一一套房子拍卖后没地方住,丹丹向他解释了唯一一套房子拍卖的司法解释和处理原则,并主动提出帮忙协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丹丹出面做了陈某岳母的思想工作,她同意和陈某夫妇住在一起。现在,住房问题终于解决了。
那我们怎样才能最好地保证陈某退休后的生活呢?考虑在判决前,主动退赃并配合执行的可以从轻处理,或许还可以互相协调,为陈某“保住”他们未来账户里的生活费...
丹丹对陈某做了全面的利弊分析后,陈某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迅速腾空房子,交给法院执行。
随后,丹丹多次四处奔走,召集侦查机关、执行法院、律师召开诉前听证会。鉴于陈某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自愿认罪认罚,已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义务。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考虑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社会效果和司法成本,各方对案件性质和量刑情节达成一致。最终,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从轻处罚,决定不起诉。
2019年底,陈某在一名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和处罚声明。2020年初,检察官常丹丹向陈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至此,这场持续了四年多的借款纠纷告一段落。听到这个消息后,陈某的眼睛红红的,他和他的家人终于获得了自由。
回顾这些年,陈某深受借贷纠纷困扰,也被列为“老赖”。他和妻子不能坐飞机、高铁出行,日常生活和出行受到限制,生活不自由。
现在,该案已告一段落,房产已于5月初拍卖成功。很快,陈某夫妇将被从失信人名单中删除,戴“老赖”帽子的日子终于结束了。走出检察院,陈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啊...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多好啊!”
检察官提醒
借钱给别人“好”,事后百万债务“烦”。生活中,很多人出于不懂法,或者出于好心帮忙,好心借钱,给亲戚朋友担保。这里面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比如真实使用人到期不还债务,签约的借款人和担保人必须承担还款责任和连带责任。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给付义务,就触犯了刑法,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大家,在为他人借款、担保时,一定要加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谨慎签字。千万不要为了正义或者因为自己的感情而盲目站出来。即使要为他人借款、担保,也要清楚了解真实借款人的经济能力、个人信誉、担保方式、外债情况,清楚自己的责任,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通讯员|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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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为姐夫借钱背负583万巨债,替姐夫借钱却背负583万巨债":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2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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