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9日消息(记者冯芳)消费金融是目前广泛使用的金融服务方式,对恢复和扩大消费有明显的支持作用。然而,在消费金融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行业乱象也频频出现。近日,杨光记者。com发现,部分消费者在申请消费贷款时遇到捆绑销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了会员,会员费要由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产品支付,而且占用了消费贷款额度,无形中推高了借贷成本。
默认情况下,会员用贷款购买并自动续费。
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近日,有消费者在社交网络上表示:“我在2022年申请了一笔立即消费金融的贷款,经过几次分期后,发现竟然还有会员费。这个我不懂。我同意贷款付利息,但是没必要花所谓的会员费。我借钱是因为我缺钱。结果我不仅付了利息,还扣了八个月的会费。我是来借钱的,不是来消费的。为什么要花会员费?利息不扣除。我是不是没必要花会员费?”
记者了解到,上述安易华平台属于即刻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即刻消费”),是一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记者试用EasyFlower App发现,除了在首页的醒目位置显示会员按钮,EasyFlower还会在额度申请链接中提示开通EasyFlower的会员资格。会员费每月40元,“勾选时,默认额度将用于支付购买会员,并开通连续月卡”。对比醒目的会员开通按钮,以及优惠放款、专属提款、利息优惠等各种会员权益的说明。,安意华与消费者借款成本相关的提示,如自动续费等,多以灰色小字体呈现,放置在页面底部。
安意华提到会员必须按额度付费。记者点击“易消费会员服务协议”后,发现其对额度支付做了进一步解释:“额度支付是指使用易消费金融等贷款产品支付会员服务费。您同意以线下支付的方式支付会员服务费,即您同意授权消费金融立即向您发放贷款以支付相应的会员服务费并占用您的信用额度,贷款无需实际支付给您。”
(相关提示以小字体显示,协议主动点击后才能看到详情。杨记者冯芳摄)
从安易华App的页面中不难看出,其会员的开通和支付金额是相互“绑定”的,即勾选会员开通时,会自动默认续费,续费的会员会用自己即时消费的贷款产品进行违约支付,占用消费者的信用额度。
占用消费者的信用额度用贷款产品购买会员是“砍头利益”吗?会员“绑定”开通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
星图研究院普惠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黄告诉记者:“一般来说,‘砍头利息’是指贷款人借钱给借款人时,从本金中扣除的部分,利息仍按本金总额计算。在上述情况下,如果消费者申请的贷款与实际支付的金额一致,将额外支付会员费,这与‘砍头利息’的定义不同。”
广东振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从消费者保护的角度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如果消费金融公司默认自动续保会员资格,则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此外,默认使用贷款额度支付会员费,而不是让消费者选择用贷款还是自有资金支付,也有捆绑销售的嫌疑。消费金融公司前期要充分告知,给消费者更多选择,让消费者自由表达是否要消费。"
“极限贷”的背后其实是保险费和担保费。
许多消费者的反馈并不完全清楚。
同样,因为“莫名其妙扣了一笔钱”,安意华收取的保险费和保障费也引起了众多消费者的不满。早在2021年,原中国银保监会就发布通报称,即期消费存在夸大误导、监管套利、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等问题。通报称,安意华在联合贷款申请过程中,未提前告知被保险人个人保证保险费用,也未对关键保险条款进行提示和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通知中提到的安易华将消费者引入联贷审核流程,通过“快速贷款权”弹窗收取保险费的情况依然存在。
对此,安易华在线客服告诉记者,“快贷”是合作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的无需排队、优先放款的服务。消费者在申请贷款时可以选择“快贷”或“普通贷”。如果勾选了“快速放款”,则表示您同意通过购买保证保险或委托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增加您的信用,以减少审核时间,提高放款效率。贷款的综合资金成本不会增加。在协议的签署中,易居将为消费者提供展会保证保险或保障相关的服务协议。只有在消费者确认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后,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才会为消费者提供保险或担保服务。
(马上消费在线客服对“极速放款”的解释。杨记者冯芳摄)
从消费者的反馈来看,消费者往往是在还利息的时候甚至是还了几期之后才发现这种情况的。不少消费者表示,对收取的保险费和保障费“不了解”,“只签过贷款合同,没签过保险合同”,“除了利息,几乎每个月都有300元的保险费和保障费”。
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9月颁布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以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接受和理解的方式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对于利率、费用、收益、风险等与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应根据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复杂程度和风险水平,对关键技术术语进行解释,金融消费者应以适当方式确认已收到完整信息。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
至于查“极速贷”,本质上就是同意买保险或者用担保来增信。黄说,“一般来说,机构判断相关协议的提示是否充分,有点模糊。比如有的公司做得更好,强制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阅读相关协议,有的公司则提供按钮让消费者查看。”他说,“如果点击按钮意味着同意一项协议,这种行为从商业角度来看有点不道德,可以认为是道德之下,法律之上。然而,在当地法院的判决中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如果消费者去这个道理,起诉公司在借款时没有给出充分的提示,很多地方法院都是支持借款人的。”
他指出,无论是会员费、保险费还是担保费——虽然后两者是增加借款人信用的手段——实际上都变相推高了消费者的成本,这也可以理解为消费金融公司增加自身收入、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变相提高借贷成本,无异于缘木求鱼。
专家建议加大处罚力度。
在恢复和扩大消费需求的背景下,监管机构已经采取行动降低消费金融的成本。近日,国家金融监管局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金融服务收费,对未能为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未能为客户带来实质性利益、未能为客户提高实质性效率的产品和服务不得收费,不得将应由金融机构承担的成本违规转嫁给客户;完善风险定价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努力通过内部挖潜降低管理成本、获客成本和风险成本,最大限度降低利费水平,明确披露贷款利率和收费标准。
“消费金融发展至今,在三四线及以下城市有很大程度的下沉。从实际来看,它的客户对消费金融的维权意识不是特别强。”黄告诉记者,“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自2020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出台以来,在没有更多边际变化的情况下,短期内不太可能诞生更激烈、更严格、更细化的规定。但监管部门可以采取飞行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督促消费金融公司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约谈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等措施对其进行约束,促使其向更加合规、良性的方向发展。”
黄进一步表示:“从公司的角度来看,我们需要更加关注社会责任与发展的关系。很多时候,变相提高消费者的借款成本是一种干涸的做法,做得好的机构用户再借率可以达到80%-90%。消费金融公司需要正确梳理长期发展和短期利润的关系。只有真正服务好用户,以后有需要的时候,才能回来借钱。消费金融公司要形成长期的良性循环,借贷成本更低,客户服务更好。”
王帆也谈了类似的看法。她表示,消费金融公司要时刻关注行业法律法规的变化,同时做好公司自身的内控合规和外包机构的风险管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学习。
“对于消费者来说,建议在消费前了解拟接受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确保对合同条款有清晰的了解,理性评估自己的消费能力。如果消费金融公司有明显超过合同约定或者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手续费利率标准,可以主动沟通降低,必要时也可以依法维权。一些费率过高的法律也不支持。如果贷款逾期,建议尽快联系债权人,以相对平和积极的心态面对。”王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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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啄木鸟调查|马上消费金融“捆绑式”会员服务:开通默认自动续费,环环相扣推高贷款成本":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5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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