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黄新宇)据四川省金融监管局官方披露,眉山市金融工作局近日约见仁寿金通达小额贷款公司、彭山建伟叶巍小额贷款公司等4家小额贷款机构负责人及高管,对其进行监管谈话(如图1)。记者注意到,这四家小贷公司在经营中确实偏离了监管要求。其中,部分小贷公司已经涉足房地产开发商的大额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据悉,眉山市金融工作局相关领导在了解四家公司整改情况后,从坚持服务三农初心、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加强依法合规管理、妥善处理不良贷款、严格信息披露和报送等五个方面对其提出了监管要求。
同时,监管层强调,四小贷公司要加强内控建设,提升管理能力,坚持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及“三农”的市场定位。
事实上,此次“监管谈话”是四川监管机构近期第二次约谈辖区内机构。3月13日,据四川金融监管局官方披露,四川省监管机关约见省内第二家资产管理公司成都亿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航资管”)主要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公开资料显示,亿航资管注册资本为100亿元。
记者发现,被监管约谈的四家小贷公司确实偏离了服务三农,没有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其中,部分小贷公司已经涉足流动性较大的房地产商的贷款业务。
例如,仁寿金通达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调查显示,这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全称是“眉山市仁寿金通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达小额贷款”)。从裁判文书网看到,2017年8月8日仁寿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借款纠纷庭审记录显示,金通达小贷曾是原告,对山西长虹伟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山西房地产建设公司提起诉讼。
金通达小贷诉称,被告向其借款750万元用于项目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2013年8月22日至2014年2月21日,年利率为14.4%。但借款到期后,被告支付利息至2014年6月20日,但本息未还清。金通达小贷多次催收本息未果,故诉至法院。直至2018年6月27日,山西长虹伟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人仍未偿还金通达小贷750万元贷款本息。因此,金通达小贷作为被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裁定。
但在2008年11月28日发布的《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中,记者注意到,四川小额贷款公司在发放贷款时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为“三农”、中小企业、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提供信贷服务,努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原则上应使用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发放贷款余额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贷款。超过20万元的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应向市(州)政府指定的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川籍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在其注册地市(州)跨县(市、区)经营,禁止小额贷款公司跨市(州)经营。
在监管约谈中,四家川小贷公司均表示,将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等规定和市金融工作局监管约谈要求,找准行业定位,坚定发展信心,依法合规经营,稳步有序发展,切实在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眉山市金融工作局主要领导和仁寿县、彭山区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监管谈话。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8199.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