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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金贷公司,上海黄浦金融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近日,黄浦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召开闭门工作会议。会上,黄浦区金融办整治办向24家互金企业宣讲了国家互联网金融整治规定。除了重申共同基金企业必须实现“双降”的承诺,黄浦区还在全国首次对现金贷利率进行了封顶,要求不得超过36%。本金中不能扣除任何砍头利息和服务费。此外,整治办还重申,不允许P2P开展校园贷业务,否则不予备案。

此外,网贷田燕还从上海监管部门了解到,浦东新区金融局也于8月10日下发了类似文件,要求互金平台切实履行“双降”承诺,否则不予备案。

上海浦东新区金融局下发的P2P整改通知

严格的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

黄浦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明确指出,现金贷业务必须核实借款人身份(身份信息、银行信息),利率必须在国家规定的36%以内,不得收取砍头利息,不得从本金中扣除服务费,不得扰乱还款秩序,不得暴力催收。

网贷田燕注意到,这是全国首个对现金贷利率明确封顶的地区。36%的利率意味着现金贷行业的疯狂繁荣已经走到了尽头。过去几年,现金贷行业涌现出上千家公司,行业规模高达600到1万亿元。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整个行业呈现出“高成本、高利息、高收益”的特点。据网贷统计,现金贷平台平均年化利率差异很大,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持牌机构年化利率在20%-40%左右;一些比较大、比较知名的现金贷平台,年化利率通常超过50%;此外,占市场大多数的小平台年化利率基本超过100%,甚至达到500%,大大超过了最高法院规定的民间借贷年化利率在36%以内的范围。

据媒体报道,去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二三四五(002195,股吧)靠现金贷业务赚了不少钱,其现金贷业务净利率高达53%。但该公司曾质疑外界的“高利贷”,称平台年化综合本息成本为96%-162%。如果年化利率36%,现金贷业务根本无法覆盖成本,整个行业也就不存在了。

今年4月14日,全国P2P点对点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现金贷业务活动的通知》和《关于清理整顿现金贷业务活动的补充说明》两封信,直接将现金贷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围,对现金贷业务进行了突然叫停。

《通知》中指出,现金贷风险控制基本为零,利率和坏账率畸高,暴力催收。但是,如何界定现金贷业务的利率、合规标准、整改方向等仍比较模糊。

黄浦区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表示,用户遇到利率高于36%的现金贷平台,可以在中国互联网举报信息平台进行投诉。目前黄浦区已经接到十几起投诉。目前报道主要集中在催收不当、贷款利息高、砍头利息、合同条款不明确、虚假承诺、虚高承诺等方面。

互金企业需承诺实现“双下降”

黄浦区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指出,该区互联网金融企业20余家,已有18家企业出具了整改情况说明书。据了解,企业提交的书面整改报告,将由上海市黄浦区金融办审核后,报送上海市金融办。

另据了解,黄浦区互金企业中,7家企业退出点对点借贷业务,其中6家企业转型,1家企业注销,占比近30%。

会议指出,每月5日、26日,区金融办将汇总企业上报数据。企业如有重大变化,如股权法人变更、经营情况、合作单位、逾期规模等,应向检查组报告。,且数据不得虚报。

同时,黄浦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三项承诺,即“整改过程中不得增加业务规模”、“不得开展不合规业务”、“不合规业务存量必须为零”。

值得注意的是,北上广、大连等地监管部门已向当地互金企业下发口头或书面通知,要求整改期间不得增加业务规模,存量不合规业务降为零,不得新增不合规业务。

对于平台来说,在监管政策的要求下,虽然不需要扩大业务规模,但也不能降低平台的运营成本,否则会导致平台亏损进一步扩大。同时,禁止平台做增量业务,可能导致一些实力较弱、业务不规范的平台风险加速暴露,甚至出现兑付危机。

P2P一定是直接借贷模式。

黄浦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对P2P提出五点要求:1。网贷机构必须是信息中介;2.该业务必须是直接贷款模式。3.不要触碰红线;4.标准化存管要求;5.完整的信息披露。

专项整治小组要求,P2P“业务必须是直贷模式”,每笔交易都需要有出借人之间的电子交易合同,不能以清单的形式代替单笔交易。这意味着P2P网贷机构只能发行一对一的借贷投资产品,不得打包债权或使用自动竞价工具分散投资者资金。

今年6月,上海市金融办发布《上海市个人对个人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首次提出“存管银行属地化”,要求网贷机构必须选择在上海有网点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本次闭门会议再次强调了“标准化存管要求”。客户资金的存管必须与唯一的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必须在上海有经营实体,这意味着一些平台不得不重新选择存管银行。

此外,早在2014年,银监会就明确了P2P网贷的四条红线,一是明确这个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归集资金,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网贷不允许开展校园贷业务,否则不予备案。

此次,黄浦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明确强调“网贷机构不得开展校园贷业务,有校园贷业务的企业不予备案”。

2017年6月28日,银监会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以下简称26号文件),要求各地金融办、银监局在前期整治校园网贷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网贷机构的整治力度。现阶段暂停所有网贷机构开展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

通知下发后,大量网贷平台退出校园贷,银行等持牌团队开始进入。不过,据媒体报道,最近校园贷有回潮的迹象。

禁止做活期产品,风险准备金必须使用企业自有资金。

在此次会议上,黄浦区互金风险整治办公室还强调了以下重点整治问题:

1、要求小额分散,不开展20万以上的业务;

2、18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没有还款能力的人不能作为投资人;

3.不在官网、APP、合同、宣传中承诺保本保息,不设立风险准备金账户。企业要设立,必须用自有资金,不允许扣客户资金。

4.不能有活期产品,借贷资金不能随意取用(提到了不能有新手包的活动)。现在的产品只能银行做;

5.客户的资金存管必须与唯一的商业银行合作,且该银行必须在上海设有经营实体;

附上全文:

黄浦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闭门会议纪要

2017.8.11

(黄浦区金融办整治办领导向24家互联网金融企业代表宣讲国家互联网金融整治条例)

上海黄浦区有24家互联网金融公司。目前,已有18家公司出具了整改事实说明,16家公司出具了整改意见,其中7家公司收到了书面整改报告。部分企业退出点对点借贷业务,6家企业转型,1家企业注销。

企业提交的书面整改报告,经区金融办审核后,报送上海市金融办。

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实现三个承诺:

1.整改期间不得增加业务规模;

2.不开展不合规业务;

3.不合规业务的存量必须为0。

每月5日、26日,区金融办将汇总企业报送的数据,如有重大变化(如股权法人、业务经营、合作单位、逾期规模等发生变化,),企业需要向巡视组举报。企业数据会从区级到市级再到国家级上报,企业不得虚报数据,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P2P法规的要求:

1.网贷机构必须是信息中介;

2.该业务必须处于直接贷款模式;

3.不要触碰红线;

4.标准化存管要求;

5.完整的信息披露。

网贷机构不得开展校园贷,有校园贷业务的企业不予备案。

现金贷业务必须核实借款人身份(身份信息、银行信息),利率必须在国家规定的36%以内,不得砍头计息,不得从本金中扣除服务费,不得扰乱还款秩序,不得暴力催收。

目前国家已经搭建了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平台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通知各地区金融办,由市金融办下发至企业需要的地区金融办,进行约谈、事件警示或整改。目前黄浦区已经接到十几起投诉。目前平台收到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催收不当、贷款利息高、砍头利息、合同条款不明确、虚假承诺、虚高承诺等方面。

整改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1、要求小额分散,不开展20万以上的业务;

2、借款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及还款能力评估;

3、投资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风险预警和分级管理,了解投资人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18岁以下,60岁以上,在校学生,无力偿还的人不能作为投资人;

4.不在官网、APP、合同、宣传中承诺保本保息。监管要求禁止设立风险准备金账户。企业要设立风险准备金账户,必须使用自有资金,不允许扣客户资金。不得在合同和任何广告中宣传,也就是说,不得向客户透露投资风险低,以吸引客户。

5.不允许期限拆分,投资期限与贷款期限不匹配,将长期贷款拆分为多个短期贷款。

6.不能有活期产品,借贷资金不能随意取用(提到了不能有新手包的活动)。现在的产品只能银行做;

7.债权转让时,持有期限一定要写清楚,产品名称一定要标注清楚。多长时间可以转让,投资风险可以向客户充分说明。到期后可能转让不成功,无法按期收回资金,投资人会确认并知晓;

8.每一笔交易都需要借贷双方签订电子交易合同,不能有清单代替逐笔交易;

9.不得自行销售、代销理财产品,向其他机构或个人收取服务费。只有信息可以作为信息中介,开展婚介业务;

10.客户的资金存管必须与唯一的商业银行合作,且该银行必须在上海设有经营实体;

11.线下门店管理严格,只能提供咨询和客户身份审核服务,不允许易拉宝等线下宣传资料。

北京、上海、深圳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点区域,会对产品和业务进行非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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