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整治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为新时期“两个健康”先行区营造良好环境,平阳县纪委近日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典型案例。
一个
淮溪镇党委副书记叶向管理对象无息借款。
2017年至2019年,时任槐溪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的叶先后向金山村村干部周、杭坑村村干部黄借款共计37.5万元,并分批归还未还利息。2020年7月,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鳌江新区管委会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金卫宁向管理对象无息借款。
2010年至2019年期间,时任鳌江镇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的金卫宁,以个人名义向平阳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管理委托人张、该镇九叠河社区干部徐、西塘社区干部赵等人借款。累计金额达517万元,借款时间从10多天到5个月不等,不付利息。此外,金卫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金伟宁被政府处罚24个月。
三
鳌江镇陈江店社区整合发展中心副主任陈志胜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无息贷款。
2013年,时任村主任的陈志胜个人向村安置房项目承包人孔某借款6万元,用于偿还个人银行贷款。此外,陈志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陈志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清洁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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