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山网。
新疆个体工商户注意了!
小额信贷福利政策来了!
天山网讯(记者马贝报道)近日,自治区多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对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免抵押无担保贷款的政策。
个体工商户可向金融机构申请一次性小额贷款,贷款金额8万元以下,贷款期限6个月(含6个月),政府财政给予50%优惠。
新疆个体工商户如何申请一次性小额贷款?申请后多久可以发放贷款?
具体操作流程来了!
放款方针
自治区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是指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全区城乡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风险控制并提供风险补偿,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向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发放一定期限的小额免抵押、免担保贷款,并给予适当的财政贴息。
贷款的预期用途
用于个体工商户复工,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设备和商品,支付人员工资、生产经营场所租金、水电费等生产费用。,不得用于购房、理财、购买家居用品等非生产经营支出。
潜在借款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治区内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个体工商户,愿意贷款、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和相应还款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登记的,可享受小额信贷政策。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折扣
额度:个体工商户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一次性小额贷款,贷款额度在8万元以内。
期限:贷款期限为6个月,自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9月11日。
利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
优惠:政府财政50%优惠。
申请渠道
有小额信贷需求的个体工商户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社区工作办公室申请贷款,填写《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审核表》,明确承诺按期还款。
社区审计
社区工作办公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交县(市、区)工作办公室审核。
县(市、区)评审工作办公室。
县(市、区)工作办公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社区工作办公室。
贷款发放
承贷金融机构根据社区工作办公室推荐的《个体工商户审核表》和自主审贷原则,对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申请进行审批。承贷金融机构根据审批结果,与借款人签订免抵押、免担保贷款合同,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利息结算方法
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采取季度结息方式。
个体工商户承担50%的贷款贴息,按季向承贷金融机构支付;政府财政承担的50%贴息资金,自治区财政通过预算安排按季度拨付县(市、区)财政部门,县(市、区)财政部门按季度拨付承贷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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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新疆个体工商户如何报税,新疆个体户免税政策":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0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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