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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谱中国」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当事人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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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王中明律师。我利用时间碎片,每天听五分钟法律讲座,享受智慧生活!我给大家分享的是如何防范和解决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系列讲座。按专辑。每册十讲,每讲结合一个案例分析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从专辑一:买卖合同当事人开始,今天我给大家分享案例一:不签书面合同如何识别买卖合同当事人?

买卖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民事行为。没有买卖,人很难生存。应该说,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比较容易确定。一方是卖方,一方是买方。

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在确定买方时可能会产生争议:

第一,没有书面合同很难确定买家。

第二,一个人控制好几家公司,卖家对公司的判断往往是错误的。一旦发生纠纷,应该起诉哪家公司是很麻烦的。

三是职务行为与非职务行为的问题。第四,企业改制导致的拒付货款。

因为原来的企业已经不存在了,改制后的企业也没有这样的欠款,形成“空 file”。五是关联企业交易情况的处理,关联企业和被关联企业经常互相推诿。

案情简介

今天,我们通过一个不签书面合同的案例来看风险:

原告王从事销售胶合板,被告甲经营板材厂,为个体工商户,生产胶合板。自2011年起,原告王将板材发往板材厂,本案另一被告B (A的哥哥)收货,A支付货款。

2012年4月1日,被告B收到货物后,凭板材厂的“出库单”向原告王出具收货单,注明夹层皮货款236000元。被告支付了10000元,然后停止支付剩余款项。为追回剩余货款22.6万元,原告于2013年9月27日诉至法院。第二被告主张,收条是B签字的,属于B与黄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甲方还主张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分两次向乙方王支付54000元,其余款项已支付。

本案争议点有两点:1。这批面板买卖合同的买方是B还是A?2.甲方将54000元存入王先生的银行卡,是否是为了偿还本案的伙食费?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方代表板材厂开具收条并履行职责,甲方应对乙方开具的收条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应认定该批单板的购买者为个体户。

对于争议的第二个焦点,法院认为,银行凭证只能证明甲方于2012年4月14日向王的银行卡内存入54000元的事实,不能证明存款用途。甲方未能进一步证明银行凭证与本案货款相关,甲方主张用该笔定金抵货款的理由不成立。据此,判决甲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王22.6万元及利息。

评王定律

本案中,卖方王虽然以交付方式交付了货物,单方面履行了合同,但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口头买卖合同存在一个致命的漏洞,即不能像书面合同一样在合同中写明买方的名称,这就为甲方否认自己是买方一方,拒绝支付货款留下了空间。此外,卖方先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然后付款,因此卖方承担了交货后可能收不到货款的风险。

本案原告虽然一审二审胜诉,但风险被降到了最低。但必须强调的是,在口头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卖方不仅要承担货物丢失或无法收取货款的风险,而且在诉诸法律解决纠纷时,还可能败诉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法律风险。

另外,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我们要承担举证责任,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应诉、调查取证、法庭辩论、质证。

风险警告

1.在口头订立合同时,对于卖方而言,如果因为没有书面合同而无法确认买方,卖方将承担货物丢失或交货后收不到货款等巨大风险。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2.付款后,买方必须及时取得卖方的确认,证明其已履行付款义务。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本案中,甲方出示了银行存款收据作为证据,但该证据不能完全证明其已付款,故仍有义务提供进一步证据证明这一事实。甲方未能继续提供证据证明银行存款收据与本案款项存在关联,故法院对甲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风险无处不在。

买卖要谨慎。

如何防范风险

欢迎继续收听,再见!

本期嘉宾

合富公司及合同纠纷律师王中明律师。执业理念:忠于事实,敬畏法律,追求公平正义,不怕一路坎坷!经营范围:公司、合同诉讼及非诉业务、建筑房地产。简介:2009年开始执业,专注于公司和合同法,致力于复杂的商事诉讼和非诉业务。2015年8月获得中国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高级)职业能力证书。2016年11月取得中国商业联合会投资项目分析师资格证书(中级)。2015年7月获得中国法学教育协会“新三板相关问题,企业投融资并购法律服务”培训证书。

王律师专注于合同公司法律事务,擅长处理复杂疑难的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提审王与安徽某公司、安徽某公司建筑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7月12日送达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初字第214号《立案受理案件通知书》,案件开庭在即。安徽某投资担保公司虚假诉讼,在张与安徽某投资担保公司纠纷案中涉嫌犯罪。本人代理张的民事上诉和刑事诉讼,案件正在进行中。服务单位有合肥惠诚有限公司、无锡强辉蚌埠分公司、铜陵安康公司、合肥宇鑫公司、合肥存发公司、合肥金佳公司、合肥向辉公司、合肥三军公司等凭着客户至上和一丝不苟负责的态度,他们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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