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不是我们不想还钱,而是我们真的没钱。”
“根据我们的调查,你是有执法能力的。如果继续消极对待强制执行,将面临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
两个被执行人沉默了。
这是记者近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看到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王、陶对话的一幕。
当执行法官办理完司法羁押批准手续,依法宣布对王实施司法羁押时,两名被执行人态度突变,多次要求法官暂缓羁押,并承诺两三天内筹钱还债。然而,法院重视的是行动而不是虚假的承诺。最终,王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2015年6月5日,大连仲裁委对申请执行人大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企业品牌设计管理有限公司、王某、陶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决,裁定大连企业品牌设计管理有限公司向被执行人支付借款人民币30万元,王某、陶某对债务偿还承担连带责任。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如期履行。2015年6月24日,大连某小额贷款公司向大连中院申请执行,大连中院于当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以冷漠相待,不予理睬,拒绝向法院提交财产报告和履行债务。该院充分利用“总对总”和“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陶某、王某与他人的银行账户,其拒不提交资金账户清单及资金去向。
大连中院执行局经研究认为,被执行人王、陶拒不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消极应对执行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把他们传唤到法院,给他们一个思考和改过的机会后,他们仍然拒不悔改,拒不执行。因此,9月27日,他们对被执行人王作出了15日的决定,并依法进行司法拘留;鉴于被执行人陶的身体状况,在责令其具结悔过并制定还款计划后,决定暂缓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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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大连中院执行局,大连法院执行人员名单":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4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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