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史益民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提起公诉。
近日,广西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国有企业)后勤物业部部长、广西天一置业有限公司(传媒集团全资子公司)董事长、广西田弘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南宁天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史益民一案,由玉林市监察委员会立案侦查,移送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我院经依法审查,向博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我院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史益民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法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施一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本单位名义挪用巨额公款,用于为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截至目前,部分公款未归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在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过程中,他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挪用公款。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追究施一民的刑事责任。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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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博白县检察院对广西出版社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后勤物业部主任石益敏以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审查起诉":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8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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