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9月27日专电(记者龚文、杜康)10月1日起,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医保目录内乙类药品(自费定额标准药品除外)将参照甲类药品支付,这是上海市三部门联合发布的《上海市医疗保险进一步支持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对居民的一项利好。
所谓“乙类药品参照甲类药品支付”,就是患者按照医保规定全额支付,而不是必须先支付总额的10%,再按照医保报销比例支付剩余的90%。比如一瓶单价70元的乙类药品,原来个人患者支付13.3元,按照新办法,个人只需要支付7元。
“据统计,基层医疗机构乙类药品以商品名计总数约2000种,涵盖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肿瘤等。随着基层医疗机构乙类药品参照甲类药品支付,将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据悉,上海市医保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若干措施,包括四大类15条:优化制度设计,合理引导参保患者就医;注重功能定位,满足基层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强化价值购买,鼓励家庭医生优化签约服务;提高医保支付,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举措的发布,是为了重点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三大难题:居民不愿意去、社区接受不了、上下不衔接。
上海市普陀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说,一系列措施就像给基层送去了一个“工具箱”。15条措施有的已经实施,有的将于10月1日实施,有的正在深化,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优质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和以人为本的健康管理服务。
记者从上海市医保局获悉,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细化配套政策,推动各项措施取得实效,持续关注市民需求,不断完善医保惠民便民措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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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上海2021年3月1号启用新医保,上海新的医保政策规定":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9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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