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国企三年改革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冲刺阶段。平台公司将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结构调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核心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平台公司开展产业基金、贸易、商业保理的商业模式和风险,前面已有描述。这一次,我们将对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商业模式进行梳理。
一、融资租赁的概念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出租人应承租人(用户)的要求,与第三方(供应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该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或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能会转移,也可能不会转移。
二、融资租赁行业的现状
据中国租赁联盟、联合租赁R&D中心、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统计,截至2021年6月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不含单个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和已在境外收购的公司,包括列入失联名单或部分地区经营异常的企业)约为12159家,较2020年末的12156家增加3家。业务合同余额方面,截至2021年6月末,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63030亿元,较2020年末的65040亿元减少约2010亿元,下降3.09%。
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五章40条,规定了六个部分,包括金融机构的定义、监管职责、监管规则、监管手段、适用机构的监管要求、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识别和处置原则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金融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公司的过渡安排。如果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将对这七类跨区域经营的地方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三。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要点
2022年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行政许可项目清单管理的通知》及附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行政许可项目清单(2022年版)》。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等。,不再需要经过当地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只需要在工商注册。但监管的责任也应该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来落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也将相应修改。
四、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模式和银行类似,都是从获得的资金成本和对外投放的资产之间的差价获利。融资租赁公司的盈利,一方面要尽量获得低成本的资金,另一方面需要关注企业投入资产的收益率。
(1)融资方式
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业的指导意见》(第十条):“积极鼓励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发行股票、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
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很多。除了银行贷款和发债,转租、黄金租赁同业拆借、央企/国企大股东资金拆借、表外ABS也是有效补充。其中,发行债券是融资租赁公司外部融资的主要手段。
据新世纪评级统计,2021年1-11月,金融租赁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共计6804.82亿元,其中结构性产品(包括交易商协会ABN、银监会ABS、证监会ABS)3634.22亿元,占比53.41%,非结构性产品(包括超短期融资券、一般短期融资券、定向工具、私募债、一般公司债)。
(2)经营方式
融资租赁公司的运营模式多种多样,再加上新兴产业的兴起,以及与其他金融模式的融合,更是推陈出新。目前行业内主要的运营模式有:直接租赁、转租、售后回租、杠杆租赁、项目租赁、销售租赁、结构化共享租赁。
1.直接租赁:承租人指定设备和厂家,委托出租人购买设备并租赁给承租人,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品。出租方不对货物质量负责,设备折旧在承租方。租赁期满时,出租人应将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这是最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之一。
2.转租:又称分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租赁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新承租人)和两次租赁(原出租人和租赁)。
转租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出租人将租赁物出租给第一承租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作为第二出租人的第二承租人;
另一种方式是,出租人将购买租赁物的买卖合同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作为买卖双方履行买卖合同,然后出租人从第三人处回租租赁物,转租给最终承租人。
3.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从出租人处租回,以达到其融资目的的交易。售后回租对卖方和承租人来说都是融资租赁的一种“非典型”形式。
4.杠杆租赁:又称平衡租赁或减租租赁和债务融资租赁,即交易方政府向设备出租方提供税收减免和信贷优惠,使租赁公司以更优惠的条件租赁设备。是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一种租赁方式,是基于财务杠杆原理的一种租赁形式。
5.项目式租赁:是指以项目本身的财产和收益为担保,与出租人签订一年以上的项目融资租赁合同进行融资,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财产和项目以外的收益没有追索权,以项目经营收益承担偿债责任的融资形式。
项目式租赁主要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BOO(建设-运营-拥有)、BT(建设-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BOOT(建设-运营-拥有-移交)、BLT(建设-租赁-移交)、BTO(建设-移交)。
6.销售租赁:指制造商或流通部门通过其所属或控制的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推广其产品。这些租赁公司依托母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维修、保养等各种服务。卖方和出租方实际上是一个公司,但属于两个独立的法人。
7.结构化共有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和指定,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承租人支付租金。租金由双方约定,以租赁物投产后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按一定比例支付,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分享租赁项目的收益。
动词 (verb的缩写)金融租赁公司的风险控制
在融资租赁过程中,大多数情况下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供应商,涉及多个交易协议或合同,各种风险(如产品质量风险、贸易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也相应增加。这就要求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前,应对协议或合同的交易对手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交易对手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用、资产规模、市场份额、还款能力等。同时,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明确约定租赁物、租赁价格、还款方式、附属权利等合同条款,最大限度降低融资租赁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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