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8月20日讯近日,中国银行保监会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川农商行)向不合格借款人发放贷款,被罚款3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显示,淄川农商银行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淄博监管分局处以3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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