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简易程序的适用率接近70%
9月22日,登封市召开培训会,观摩全省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河南三级人民法院法官代表出席会议,观摩了登封市人民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记者从会上获悉,河南法院大力推进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成效初显。今年上半年,全省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66.16%。
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就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将案件分为繁简。对少数疑难复杂案件,运用集体智慧和力量,实现复杂案件的精细化审理;对于大多数相对简单的案件,采用速裁、简易程序,实现简单案件的快速审理。这项改革不仅是优化资源配置、缓解人多案少矛盾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的有效手段。今年6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登封市人民法院、汝州市人民法院、辉县市人民法院、温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我省是入选示范法院最多的省份。
省高级人民法院把改革繁简分流机制作为今年司法改革的重点。9月15日出台《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施办法》。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民事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12.52%,同比上升7.95%;全省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66.16%,同比上升17.09%。基层法院中,项城市人民法院、泌阳县人民法院、登封市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分别为93.3%、92.7%、83.1%,居全省前三位。
在审判方式改革方面,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开展了类型案件专业化审判,组建了金融、交通事故等18个专业审判团队;文县人民法院采用因素式庭审模式,法官当庭确认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庭审时间缩短至30分钟以内。
此外,在改革过程中,各地法院注重借助外力,最大限度地实现诉前分流。目前,全省法院已设立对接中心188个,对接工作站1692个。今年前8个月,各类纠纷诉前调解55678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初步建立。
据悉,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加快“分流调解、速裁”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分流标准,优化程序衔接。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10月底前,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将复杂和简化案件的具体划分标准上报备案。(记者周青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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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法院案件繁简分流经验,案件繁简分流实施细则":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51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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