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山西省公安厅宣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公安机关把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作为重点领域,坚持重拳出击,高压打击。2019年1月至8月
全省成功摧毁40个“套路贷”犯罪团伙
其中涉黑团伙7个。
恶势力犯罪团伙1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7个
抓获犯罪嫌疑人433人,刑事拘留83人。
抓获310人,破获刑事案件920起。
查封的资产总计5.94亿。
山西公安机关近日成功侦破的“套路贷”
典型刑事案件
晋中警方成功摧毁一个网络“套路贷”犯罪集团。
7月17日,晋中市公安局成功摧毁一个网络“套路贷”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缴获涉案资产1600余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飞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借款人信息,精心策划,私自设立机构,自称金融贷款公司,利用借款人急需用钱的情况,以民间借贷的名义进行放贷。随后,犯罪团伙成员强行将借款人斩首,并扣除利息。期间,该犯罪团伙多次利用“阴阳合同”虚增合同金额,以延期费、逾期费等名义强行向受害人收取高额费用。犯罪团伙成员通过虚假转账结算账单恶意设置欠款,任意认定借款人逾期还款,然后通过骚扰、侮辱等软暴力手段催收。一年多来,该犯罪团伙通过网络“套路贷”生意赚了不少钱。经晋中警方侦查,该犯罪集团通过旗下“借贷宝”和“现在借”两个APP平台,共放贷9850余万元,受害者600余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晋城灵川警方成功摧毁一个“套路贷”黑社会组织
近日,晋城市陵川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以张某超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破获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刑事案件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查处其他违法案件6起,查封营业场所1处,冻结涉案资金46.6万元,扣押涉案财物140余万元。
经查,张某超依托其在灵川县注册的“灵川翼龙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纠集其侄子张某波、侄子李某明,形成层级管理的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掩护,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诱导被害人签订“借款”、“担保”、“抵押”等相关协议,并以各种借口收取高额家访费。对于逾期借款人,犯罪团伙成员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害人支付所谓的“上门费、还贷费、逾期费、违约金、滞纳金”等,以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此外,张某超还指使犯罪团伙成员张某波等人多次使用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以及编制印制《催款悬赏通告》等软暴力手段,向被害人催款。目前,张某超、张某波、李某明等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现已移送检察院起诉。
长治潞州警方成功摧毁一个以“车贷”为名的“套路贷”犯罪集团
2019年3月12日,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成功摧毁一个以杨某兵等人为首的以“车贷”为名的“套路贷”犯罪集团,一举抓获杨某兵等12名犯罪嫌疑人,冻结账户内资金共计714万余元。
经查,2016年以来,杨某兵成立长治市恒德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公司名义从事所谓的“车贷”业务。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以违约金、保证金、所谓“规定”等为由,要求被害人签订多份空 white合同,并拒绝向被害人提供合同。与此同时,犯罪团伙还制作了虚假的银行账户和合同。被害人与其签订合同后,犯罪团伙成员擅自认定被害人违约,采取上门乞讨、恐吓、电话骚扰等软暴力手段索要欠款,强行拿走被害人抵押的车辆,并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被害人的车辆变卖。7月15日,该案移送长治市泸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运城中条山警方成功摧毁以黄某军为首的“套路贷”犯罪集团。
今年3月,运城市公安局中条山分局成功摧毁以黄某军为首的“套路贷”犯罪集团,抓获以黄某军为首的10名犯罪成员。
经查,2016年10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军纠集其同学张、高某鹏成立运城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运城从事“车贷”业务,谋取非法利益。2017年6月,黄某军将陈某的“车管所公司”和“新商道公司”合并为洪欣公司,借此大赚一笔。2017年1月以来,洪欣公司借助海通、信和、安财、尚同、玫瑰等网络资金平台,采取虚假宣传、分割利息、虚增债务、诱骗客户签订合同、加重违约责任、签订空 white和单方不平等合同等非法手段,任意认定对方“违约”,从事车辆抵押贷款业务、车辆扣押等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洪欣公司实施了130多起诈骗,97起敲诈勒索案件,非法获利超过2400万元。仅在安财,就有779人被骗,200多辆汽车被扣押。洪欣公司也成立了一个“推演小组”。目前,运城市公安局中条山分局已将黄某军组织犯罪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大同平城警方成功摧毁以邓为首的“套路贷”犯罪集团。
近日,大同市公安局平城分局成功摧毁以邓某旭为首的“套路贷”犯罪集团,抓获犯罪组织成员18名,破获刑事案件60余起,冻结涉案银行存款70万元。
经查,2017年以来,邓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兰、曹某、郭某波、、张某杰、李某波等人实施违法犯罪。犯罪步骤如下:首先,散发、张贴虚假宣传卡片,引诱需要贷款的客户到其公司借款,诱骗受害人签订多份合同,形成虚假借款合同。受害人银行卡支付后,所谓业务员制造虚假银行流水。最后,在受害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所谓的业务员先威胁要钱,然后所谓的风控上门,以暴力、骚扰的威胁方式向受害人或亲属施压,强行收取本金、利息和任意确定的高额违约金。其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2017年以来,该犯罪组织已诱骗170余人被“贷款”。截至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大同警方成功打掉以柴某、徐某为首的“套路贷”犯罪团伙。
日前,大同市公安局成功摧毁以柴、徐为首的“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破获刑事案件19起,缴获现金21.87万元,冻结银行账户25个,冻结涉案资金234万元。
大同市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柴某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纠集犯罪嫌疑人徐某成立投资公司,专门从事“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这个犯罪团伙专门针对房地产开发商、私营企业主、个体户等。急需资金的人,通过“斩首利润”、“滚动利润”、屋顶贷款、bank 空 transfer等方式虚假增加借款人债务。在被害人无力偿还借款后,柴某指使许等团伙成员采取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或通过威胁、恐吓等软暴力手段恶意追债、侵占被害人财物。该犯罪组织多次违法犯罪,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目前,该案已移送大同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犯罪团伙一般以民间借贷为掩护。
通过诱骗受害者签署虚假合同
膨胀的债务和伪造的资本流动
恶意制造“违约”等方法。
采取骚扰、纠缠、非法拘禁
软暴力或敲诈勒索等暴力手段。
进行所谓的讨债
以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邪恶目的。
嫌疑人正在讨债。
往往伴随着暴力和软暴力犯罪。
“套路贷”常见的“套路”
第一步:招揽生意,签订阴阳合同。
犯罪嫌疑人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与受害人签订明显不利于受害人的合同,有的还要求对上述合同进行公证。
第二步:创建“证据链”
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一些嫌疑人故意让受害人与提取的现金拍照,制造受害人获得虚增金额的假象。
第三步:单方面制造违约。
单方任意认定违约,要求全额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比本金大几倍甚至几十倍。
第四步:提高贷款额度。
当借款人无力还款时,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贷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金额更高的借款合同,以“平衡账目”,进一步提高借款金额。
第五步:软硬兼施“要债”
犯罪嫌疑人在诱导被害人无力偿还借款后,采用暴力、威胁、骚扰、虚假诉讼等手段逼债,严重干扰了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常规贷款反欺诈指南
◆不要相信所谓的无抵押贷款。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资金紧张,尽量向银行或亲友借款,尽量避免向一些专门从事高利贷的小贷公司或个人借款。
◆提高防范意识。
实施“套路贷”骗局的不法分子,一般以“小贷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但本质上并无金融资质。所以借款人在贷款前,一定要上网查一下相关公司的资料,看看是否正规。
◆不要随意签订借款合同。
签字前要仔细看,和说的保持一致,借多少写多少,感兴趣写多少。口头承诺但拒绝写进合同的人,永远不会签。
◆提笔认真签字。
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要警惕现金“打折”、高额罚息、滚息等霸王条款,避免贷款滚雪球式发展,仔细阅读内容,不给对方伪造、篡改、添加的机会。不要听信贷款人的甜言蜜语,不要签字,不要写虚假材料。
◆注意核对出借人的真实姓名。
而且必须和银行账户一致。如果指定其他人收取款项,必须以书面形式表明。
借钱的时候千万不要签房屋买卖合同做担保。
正常合法的程序应该是,签订抵押合同后,双方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凡是金钱往来,一定要保留证据。
现金交易,记得拍照、录像或在有视频监控的地方操作。也可以找几个不相关的人来见证。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必须汇入双方书面确认的账户,现金支付应出具收据。
◆及时止损,果断报警。
发现自己被“套路贷”后,应立即止损报警,并广泛告知亲友。同时注意对方暴力恐吓、骚扰、寻衅滋事的防范和取证。
编辑|周方方(实习)
监督和检查|闫亮
信息|山西省公安厅
综合整理|山西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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