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为缓解疫情影响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四川省政府近日出台“十三条”政策措施,涵盖加大减负力度、财政、税收、就业保障支持等四个方面。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如何?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面临哪些问题?企业如何利用好充足的政策?2月25日,四川日报全媒体集群、省民营办、四川商会邀请“十三条”政策措施起草牵头部门嘉宾进入直播间对此进行解读。
因还款问题爆发的要引导金融机构分类处理。
“十三条”政策措施是四川省近年来出台最快的政策之一。不仅快,而且有效。为推动“十三条”落实,四川省出台了多项细化政策——
在就业和社会保险方面,打出了“延、免、减、缓、减、补”六字组合拳。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社保延期政策?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蒋斌表示,受疫情影响,企业在缴费期间难以足额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可以申请缓缴。
四川省还从加强医疗防治实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民生物资供应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具有四川特色的“十税”。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张涛举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依法申请延期纳税;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严重,或因疫情暂停营业的,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请定额调整或办理暂停复业网上登记。
金融管理部门也加大了支持力度。“中小企业因疫情出现还款问题的,引导金融机构对逾期还款不罚息,不上报逾期信用数据,不下调企业信用风险评级和贷款风险分类。”省地方财政局监察处副处长罗东春说。降成本方面,确保新合同在原利率基础上优惠10%,鼓励金融机构减免贷款过程中涉及的保险、担保、评估等相关费用。“我们还明确表示,2020年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总成本将下降0.5%,约合125亿元。”
“目前四川省已经预先研究储备了一些政策,将分阶段、分领域实施。”省发改委综合处副处长牛世苗说,“不仅企业活下来了,还会活得更好。”
为支持餐饮企业发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商务厅研究论证了金融支持餐饮企业抗击疫情的相关措施,制定了支持餐饮企业抗击疫情恢复生产的“15条”措施,将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适时公布。
注意很多税收延期或减免政策的实施时间。
“13条”出台后,省民营办通过省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和12315服务热线为企业答疑解惑。截至2月20日,12315热线已接(转)出企业政策咨询396件,省民营办已接咨询851件。
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用电补贴是热点。
“主要是针对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涉及商业流通的中小企业。以及防疫药品、医疗器械、材料和设备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电费按照目录销售价格的30%进行补贴。”牛世苗说,为落实这一措施,省发改委会同财政厅、商务厅、经信办出台了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了补贴的范围、标准、方式、期限和工作流程。“除了电费,我们还支持鼓励相关市州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对企业出台一些灵活的水、气价格措施。目前,成都、遂宁、达州等地已陆续出台临时价格优惠措施。”
张涛还特别提醒,“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有多项税收延期或减免政策,但需要注意政策的实施时间。”比如,实行“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受到疫情影响的,可以依法申请合理调整定额,对按时纳税确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纳税不超过3个月。
此外,对于中小企业开工后可能面临的法律经济关系(或纠纷),司法部门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四川日报记者刘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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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四川省中小企业促进中心":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59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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