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出品方/分析师:东北证券 吴源恒)
1. 个人征信行业简介:源于信用信息共享行为,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基石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关于评价好坏标准的活动。
征信起源于1803年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最初表现为授信人互相分享客户违约信息并拒绝与信用不良客户进行交易以达到自我保护目的行为,是一种信用活动发展带来的授信人间客户信用信息交换活动。随着商品经济繁荣发展、信用活动日趋频繁,授信人对了解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的需求日益上升,进而,征信逐渐成为了独立的概念,出现独立的第三方专门提供征信服务来满足市场上授信人的需要。
征信体系已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和社会诚信长效机制的制度保障,征信体系的发展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一是防范信用风险,征信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交易风险,从而起到风险判断和揭示的作用;
二是扩大信用交易,征信解决了制约信用交易的瓶颈问题,促成信用交易的达成,促进金融信用产品和商业信用产品的创新,有效扩大信用交易的范围和方式,带动信用经济规模的扩张;
三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征信通过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降低了交易中的信息收集成本,缩短了交易时间,拓宽了交易空间,提高了经济主体的运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征信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发展征信业有助于遏制不良信用行为的发生,使守信者利益得到更大的保障,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发展完善。
2.美国征信市场:行业高度市场化,迈向成熟2.1.美国征信体系的历史沿革:历经五阶段,从萌芽到成熟,形成三种业务模式
美国征信行业现在已经形成了成熟完备的运作模式、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其发展大体经过了萌芽初创、快速发展、法律完善、兼并整合、稳定发展等五个阶段。
萌芽初创期为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末。这一时期为美国资本市场发展初期,大量工业发展吸引众多投资者,由此产生了对企业征信的市场需求。
1841年,刘易斯·大班注册了美国首家征信事务所,并逐渐发展为企业征信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公司——邓白氏集团。 此外,消费信用也悄然兴起,1860年,美国第一家个人信用局在美国纽约布鲁克林成立。这一时期美国征信行业的特点是非盈利,信贷主体以零售商为主。
快速发展期为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末。20世纪30年代,第一次世界经济危机大规模爆发,信用违约率不断上升,美国政府为控制信用风险,制定一系列政策进行引导,促使征信机构不断涌现。
二战后,美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消费水平提升,信贷需求增长,零售服务信用迅速发展,消费信用开始走进千家万户,这些因素叠加起来,驱动着征信市场的快速发展。在这个阶段,征信机构开始收费,但从市场范围来讲,大多数仍为区域性公司。
法律完善期为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这一时期是美国征信行业最为重要的时期,相继出台17部法律,对征信需求方、授信方、消费者和行业自身进行了全方位立法,形成以《公平信用报告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为征信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由于信用卡不断发展,VISA、MasterCard等银行卡联盟相继诞生,逐渐出现全国性金融机构,促进了消费信贷的发展,并对个人信息甄选产生巨大需求,为征信行业爆发性成长注入强大动力。
兼并整合期为20世纪80年代至世纪末。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征信公司数量达到2,200家。之后受到互联网信息技术兴起、全国性银行大规模整合等外力驱动,征信行业进入残酷的洗牌和整合期,小规模或区域性的公司成为被并购的对象,数量逐渐减少为目前的400家左右,45年的时间数量减少82%,并逐渐出现全国性的征信巨头。
以Trans Union(全联)公司为典型代表,其于1988年开始提供个人征信服务,在并购40家地方征信局后,逐渐成为美国三大征信巨头之一。据1997年美国《服务业普查》数据显示,规模前四位征信局的收入总和占比整个行业总收入的50%以上。
稳定发展期为21世纪初至今。美国个人征信市场已经形成Experian(益博睿)、Equifax(艾可菲)、Trans Union(全联)三足鼎立的稳定格局,各地小型征信机构则依附于三家巨头开展业务,而企业征信市场则被Dun&Bradstreet(邓白氏)完全掌控。
在这一时期,美国征信行业的特点便是专业化和全球化,在业务上不断扩展,不再是仅仅依靠提供征信查询服务获取收入,而是创新产品,丰富产品线,提供多样化增值服务,开放更多元的征信应用。同时,加快拓展海外市场,积极进行海外布局,并逐渐在全球征信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
纵观美国征信行业100多年的发展历史,信息技术的发展、消费信贷需求、信用卡的出现、金融机构大型化、法律完善等多重因素推动了美国征信市场的迅猛发展。同时,可以看出其发展模式完全是自下而上的,由征信机构自由成长、层出不穷到兼并整合、巨头逐渐突显,整个过程是纯市场化运作,政府不参与其中,只是进行市场协调、立法执法活动。
从业务模式方面来看,美国的征信机构可分为三类——资本市场信用评估机构、商业市场评估机构和个人消费市场评估机构。资本市场信用评估机构,其评估对象为股票、债券和大型基建项目;商业市场评估机构,也称为企业征信服务公司,其评估对象为各类大中小企业;个人消费市场评估机构,其征信对象为消费者个人。
2.2.美国个人征信市场行业格局:三大行业巨头引领市场发展
2.2.1.美国征信市场行业格局:集中度高,差异化竞争显著
美国征信行业集中度较高,并已建立了成熟完备、专业细分的征信体系,诞生了在全球市场中占据重点地位的巨头公司。美国征信体系分为机构征信和个人征信。
机构征信包括资本市场信用和普通企业信用,资本市场信用机构有Standard and Poor’s(标准普尔)、Moody’s(穆迪)、Fitch(惠誉),普通企业信用机构有Dun&Bradstreet(邓白氏)。而在个人征信行业,则以Experian(益博睿)、Equifax(艾可菲)、Trans Union(全联)为核心,三大征信机构之间既相互合作又凭借各自的产品差异形成竞争,其余400多家区域性或专业性机构都是依附于这些机构,或者向其提供数据。1980年前后,这三大个人征信巨头已经完成了美国成年人口的全覆盖。
三大个人征信巨头在美国征信行业中各有优势。
市场规模上,Experian的营收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信息来源上,Equifax的信息来源最为广泛,不仅包括金融机构,还包括抵押贷款、消费者和雇佣者;业务布局上,Experian和TransUnion已经开始布局海外业务,并且国内国外的业务几乎平分秋色,而Equifax则还是集中在美国本土;业务优势上,Experian更擅长数据处理和分析,Equifax产品更加丰富,并且可以对无信用消费者进行信用评估,而TransUnion则是在风险管理上存在优势。
2.2.2.Equifax:美国征信业三大巨头之一,产品丰富多元化
2.2.2.1.发展历史:成立于19世纪,业务遍及全球
Equifax (EFX) 成立于1899年,于1971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一家领先的数据、分析和技术公司,在全球25个国家开展业务。
Equifax 与Experian和TransUnion并称为美国三大征信机构,Equifax的综合服务是基于其消费者和商业信息综合数据库,包括信贷、电信、公用事业、教育、犯罪、医疗等。
截至2023年6月末,Equifax机构持股占比98.60%,其中前十大机构持股占比超一半,实现营业收入26.20亿美元,归母净利润2.51亿美元。
2021年,Equifax在美国帮助2,170万消费者获得抵押贷款或房屋净值贷款,帮助810万美国人获得继续教育贷款,向美国放款人提供超过28亿份消费者信用卡资料。
Equifax在25个国家开展业务,近三年国际业务收入都在10亿美元左右,收入占比均超过20%。Equifax的国际业务在亚太地区、欧洲、拉丁美洲和加拿大四个区域进行,主要国家包括英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其中亚太地区和欧洲地区收入占比较高,合计约占海外收入的约60%。
2.2.2.2. 主要业务:提供多种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
2021年之后,按照产品及服务和提供该产品服务的国家来拆分,Equifax在各国提供如下服务:
劳动力解决方案(主要在美国):
(1)验证服务:基于全面的风险情报数据库,提供包括就业、收入、教育经历等信息的在线或离线人工验证,此外还提供代理客户处理税表等政府直接数据服务。
(2)雇主服务:旨在降低企业人力资源职能的成本,包括协助设计就业税务事宜,税表管理服务,在线招聘入职平台和身份盗窃保护服务等。
面向美国用户的征信服务(面向美国客户,简称“USIS”):
(1)在线信息解决方案:向客户提供信息和分析作以支持决策,提供的信息包括信用记录、当前信用状态、付款记录、地址和其他身份信息,同时也将信息出售给经销商。
(2)抵押贷款解决方案:包括向贷方提供专门的信用报告,提醒贷方注意承保期间消费者信用状况变化的服务,以及用于评估固有投资组合风险的证券化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服务
(3)金融营销服务:主要向银行、经纪、零售、保险和抵押行业的机构,以及主要专注于数字和互动营销的公司提供营销支持,产品包括定位和细分客户,数字身份验证和欺诈检测保护,以及账户审查服务。
国际征信服务:国际运营部门包括在亚太、欧洲、拉丁美洲和加拿大业务部门,还包括公司在俄罗斯、柬埔寨、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合资企业,以及在巴西投资一家消费者和商业信用信息公司。这些业务部门提供的产品与USIS 运营部门提供的产品相似,但有所不同地理区域。
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盈利能力稳定。2018年-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4.12/35.08/41.28/49.14/51.22亿美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00/-3.99/5.20/7.44/6.96亿美元,营业收入五年GAGR达8.46%,归母净利润五年GAGR达18.35%,盈利增长能力强劲。
2.2.3.Experian:美国营收规模最大的个人征信公司
Experian成立于1996年,是美国规模最大的个人征信公司。公司总部位于爱尔兰,于2006年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不断向全球范围拓展业务,目前公司业务涵盖北美、拉丁美洲、EMEA/亚太、英国和爱尔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从商业模式看,Experian有To B和To C两条业务线。B端主营业务包括数据服务和决策服务,帮助企业用户利用数据做出更优决策。C端主要是为在美国、巴西、英国、南非、秘鲁、哥伦比亚以及印度的消费者提供个人信用管理等服务,包括向消费者用户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分以及在线金融教育培训,帮助个人消费者更好地了解自身信用情况、更便捷地获得金融服务。
Experian盈利持续稳定。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6.19亿美元,同比增长5.26%,实现归母净利润7.7亿美元,同比减少33.91%。营业收入五年GAGR为6.37%,归母净利润五年GAGR为2.07%。
2.2.4.TransUnion:着重布局风险管理
TransUnion成立于1968年,从最初的信用报告服务的区域性提供商,到目前建立了全美消费者的综合数据库,在其五十余年的运营过程中,一直致力于为商业机构用户和个人消费者研发并提供风险和信息服务,通过技术和业务的不断创新来满足不断增长的征信服务需要。截至2022年末,TransUnion在全球30多个国家开展业务,业务覆盖北美、拉丁美洲、欧洲、非洲、印度和亚太地区。
TransUnion拥有三条业务线:美国信息服务、国际信息服务和面向消费者服务,其中美国信息服务和国际信息服务属于面向机构的服务。
1)美国信息服务条线。此项业务为美国的各类机构用户提供信用报告、风险评分、分析服务和决策能力,包括服务于金融业和新兴行业两大业务模块。该条线使用TransUnion的信息用于获取新客户、评估个人还款能力、进行信贷交叉销售、进行债务组合风险计量和管理、债务催收、个人身份验证和调查潜在欺诈。TransUnion在金融服务以及医疗、保险、催收、物业管理、公共部门等新兴行业提供数据资产和预测分析服务。该业务条线收入约占总营收60%。
2)国际信息服务条线。该条线业务为美国境外市场的机构提供类似于美国信息服务条线的业务,根据每个国家信贷经济的成熟度,确定服务内容,可能包括信用报告、分析和决策服务以及其他增值风险管理服务。此外,TransUnion在某些地区拥有保险、商业和汽车数据库,这些信息服务向金融、零售信贷、保险、汽车、催收、公共部门和通信等多个行业的客户提供。该业务条线由TransUnion在英国、加拿大、拉丁美洲、非洲、印度和亚太地区的业务部门组成,收入约占总营收20%。
3)面向消费者服务条线。这部分的服务包括信用报告和评分查询、信用报告信息监测、欺诈保护和解决以及财务管理。TransUnion通过直接(官网和APP)和间接(第三方机构)两种渠道为消费者提供征信服务。该业务条线收入占总营收20%。
2022年,TransUnion实现营业收入37.10亿美元,同比增长25.33%,五年GAGR达9.87%。实现归母净利润2.70亿美元,同比下降80.57%。归母净利润下滑主要系公司在美国市场运营和收购数据的成本上升、加速研发投入所致。
2.3.美国征信行业商业模式清晰稳定
美国征信行业发展成熟,行业运作模式及业务流程清晰稳定。美国征信行业运行模式可分为数据收集、数据处理和产品销售三个环节。
数据收集环节中,征信公司从金融及零售机构、其他征信机构、公共部门等机构,通过第三方加工处理后获取、主动调查等方式,获取信用数据和信息。其中,从金融机构和零售端获取到的信用数据往往为其免费提供,而获取第三方机构获取的加工后的公共部门数据以及征信公司的共享信用数据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截止到1980年前后,美国三家个人征信巨头已经完成了美国成年人口的全覆盖。
数据处理环节可分为数据筛选、数据转化、数据加工和数据清洗四个步骤。产品销售环节则是在信用产品形成后面向企业和个人进行销售。
美国征信公司由提供信用报告等基础业务不断向外扩展,衍生出多层次的信用服务业务。
美国征信公司面向企业和个人提供的服务可分为基础信用信息服务和增值服务。基础信用信息服务是指征信公司向企业和个人提供以信用数据及信用报告为主的基础征信服务。
在基础征信服务的基础上,各征信公司凭借着自身的海量数据积累和分析能力,逐渐延长产业链服务,面向个人提供信用监测(credit monitoring)、监测身份盗用(identity theft protection)等增值服务,面向信贷机构提供信用评分以及决策支持等增值服务。
随着面向金融机构的To B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美国征信公司进一步向非金融领域拓展市场,将自身的分析能力与分析技术横向应用于医疗健康、娱乐传媒等非金融领域,为其提供数据分析等服务。
截至目前,以美国征信业三大巨头为例,Experian成功拓展美国医疗健康市场,TransUnion着重开发娱乐传媒市场,Equifax致力于劳动力解决方案业务。
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多样化收费方案,免费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等基础信用信息服务。
在美国征信行业中,B端业务可以分为数据业务和分析业务,此类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与交易相关的许可费、软件销售相关的咨询费和许可费以及信用评分调用费等。
C端业务主要为协助个人做信用管理、优化信用状况和监测身份盗用和欺诈风险等,此类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月度订阅费、一次性查询费和信贷产品推荐费。
以TransUnion为例,公司提供免费的个人信用报告,对订阅信用管理业务(credit monitoring)和监测身份盗用业务(identity theft protection)分别收取每月$29.95和$34.95的月度订阅费。
美国三大征信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合计达154亿,销售净利率在10%上下浮动。2022年Equifax、Experian和TransUnion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1.2亿美元、66.0亿美元和37.1亿美元,净利率在10%左右浮动,营收规模巨大,利润率较为稳定。
2.4.美国个人征信市场约180亿美元,三大机构市占率近70%
信贷市场平稳扩张,美国个人征信市场需求端有望进一步增加。美国国内总贷款规模自2020年以来呈现高速增长趋势,截至2022年末,美国总贷款达299,414.11亿美元,信贷规模也随之扩大。征信行业起源于信贷发展形成的信用交换需求,信贷的持续扩张增加了企业和个人对征信服务的需求量,为美国征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美国个人征信市场空间约180亿美元,未来市场空间辽阔。根据BCG报告,美国三大征信公司市场份额合计占比超60%,征信业务正在向头部集中。假设2023年美国三大征信机构营收规模增速与2022年增速持平,各机构在美国地区营收规模占比为2021年和2022年的算术平均值。基于BCG发布的《中国个人征信行业报告》,假设三大机构所占个人征信市场份额为64%,经测算可得2023年美国个人征信市场空间约为180亿美元。
3.1.中国个人征信市场发展:历经五阶段,目前处于 “断直连”市场化发展关键节点
3.1.1.五大发展阶段
我国个人征信市场从 1999 年开始探索脚步,先后经历了探索、初步建设、完善运行以及市场化参与五个阶段。
·探索阶段:1999-2003年
人民银行批准上海资信有限公司试点,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市信息办是上海市资信有限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
·初步建设:2004-2008年
2004年,人民银行开始组织商业银行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年底联网试运行;2005年,个人征信系统已完成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的联网运行,并于2006年1月在全国正式运行。
·完善运行:2009-2017年
2009年,征信中心启动了新生产环境的项目建设,开始硬件升级工作;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首批牌照有望发出,个人征信市场化进程提速。
·市场化参与:2018-2020年
中国个人征信市场化开放较晚,自1999年试点,2018年首次批准市场化机构参与个人征信市场业务,历时19年,起步较晚,至今市场化机构个人征信业务仍在探索。
2018年,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拿下国内首张个人征信牌照;2020年12月,朴道征信成为第二家全国性个人征信机构。
·规范化发展:2021年-至今
2021年《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即14号文)陆续出台,明确“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合法征信业务资质的市场机构开展商业合作获取征信服务”,“断直连”从此展开。
3.1.2.信息来源变化:替代性信息扩大个人信用信息覆盖人群
随着互联网新业态的发展,个人信用信息来源从传统信息向替代性信息拓展。传统信息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信息为主,辅以破产记录等政务公开信息。
由于大量人群从未在持牌金融机构进行借贷,传统信息源存在大量未覆盖人群,因此伴随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替代性信息逐渐被应用于个人征信领域。
替代性信息主要包括网贷等非持牌金融机构信贷信息、互联网行为类信息(网购信息、社交媒体信息等)、非金融类信用信息(税收、公用事业、房租缴费记录等),对应提供方为非持牌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政府及非金融企业等。
3.1.3.市场进一步规范,政策带来行业巨大变化
3.1.3.1.征信“断直连”涵义:金融机构与无许可的机构间数据的切断
2021年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就金融业务持牌经营、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等议题联合约谈十多家网络平台机构,并通过窗口指导等方式,要求网络平台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断开个人信用信息的数据直连、通过具备个人征信业务许可的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使用。
2022年1月1日《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施行,进一步明确“个人信用信息”是指依法采集,为金融等活动提供服务,用于识别判断个人信用状况的基本信息、借贷信息、其他相关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形成的分析评价信息。
根据《征信业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该个人征信机构许可的市场机构开展商业合作获取个人征信服务;该办法施行前未取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但实质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办法施行之日起18个月(即2023年6月30日前)内完成合规整改。
3.1.3.2.个人征信“断直连”的监管:限制数据类型,规定适用机构
1)个人征信“断直连”适用的数据类型不能脱离“征信”场景
受到监管的个人征信信息应属于能够反映个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的信息。
个人征信“断直连”适用于个人信用信息。根据《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是指识别判断个人信用状况的基本信息、借贷信息、其他相关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形成的分析评价信息。
从法规条文看,个人信用信息的内涵是“判断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尽管其外延广泛、涵盖“基本信息、借贷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但不能当然地认为所有个人信息都构成“个人信用信息”。参考人民银行权威研究文章,实践中对“个人信用信息”的理解和把握应当不能脱离“征信”场景,即只有能够反映个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的信息,才属于受到监管的“个人信用信息”从而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断直连”。
例如,银行与电信运营商等非个人征信机构合作、向后者采购其用户的“三要素”用于验证金融服务,涉及电信运营商向银行提供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等个人身份信息。该等身份信息并不反映个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不能判断个人的信用状况,应当不属于个人征信“断直连”所适用的数据类型。
2)个人征信“断直连”主要涉及金融机构与无经营许可的信息提供方
个人征信“断直连”的整改要求主要涉及作为信息需求方的金融机构和信息提供方或服务方,而后者系不具备个人征信业务许可而从事个人信用信息处理活动的网络平台等。
根据《征信业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该个人征信机构许可的市场机构开展商业合作获取个人征信服务的活动。其中,金融机构包括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地方金融组织。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均属此类。
因此,该等金融机构应当在2023年6月30日前终止从不具备个人征信许可的机构获取个人信用信息的业务。如金融机构需获得个人信用信息的,应当通过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依法个人征信许可的机构获取。根据人民银行官方网站的公示,目前已依法取得获准经营的个人征信机构为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朴道征信有限公司。
除了作为信息需求方的金融机构,“断直连”对于信息提供方/服务方的业务活动也有影响。《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只有依法取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机构方可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因此,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助贷、引流、联合贷等业务合作、但不具备个人征信经营许可的网络平台等机构需要配合金融机构在整改期限前终止个人征信相关合作,并研判后续相关业务开展的合法、可行路径,及时作出调整。另外,对于已依法办理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信用评级机构备案的机构,如涉及经营个人征信业务活动,同样适用于个人征信“断直连”整改要求,也需要作出上述调整。
3.2.行业发展体系化监管不断完善
3.2.1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已逐步成型
《我国征信领域中的个人信息双保护机制》指出:我国目前已建立起以宪法为统领,刑法和民商法为总体框架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提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民法典》规定个人信用正式成为公民的一项具体民事权利。《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定义、信息主体权利进行规定,对信息处理者及国家机关在处理个人信息时的处理规则进行要求,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同时,《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等都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起到法律规范作用。
3.2.2 行业政策法规体系建立
我国征信领域已形成以《征信业管理条例》为统领、多部门规章为辅助的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制度体系。《征信业管理条例》严格规范了个人征信业务规则,赋予了信息主体同意权、知情权、查询权和异议权等权益。《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信用信息定义,拓展信用信息的维度和范畴,延展征信业务的范围。
同时,《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征信机构信息安全规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征信投诉办理规程》和《征信机构监管指引》等系列配套措施出台,规范和引导征信机构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2022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发布了题为《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的文章,文章指出,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建设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征信服务。未来,建设高质量现代化征信体系将会给征信行业带来以下发展趋势:健全监管体系、市场有序发展和扩大、信息共享程度提高以及业态更加丰富。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未来或将出台《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暂行办法》,对信用服务行业、大数据市场的信息使用规范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加强个人信息在金融经济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的规范力度。
我们预测在规范化的过程中,为了满足中国庞大的信贷市场的需求,市场化会进一步发展,势必会有更多的个人征信牌照出现。
3.3.市场规模广阔:消费信贷为基础,市场持续扩大
3.3.1.个人消费信贷:个人征信的市场基础
消费信贷(consumer credit service)是商业银行陆续开办的用于自然人(非法人或组织)个人消费目的(非经营目的)的贷款,是金融创新的产物。
个人消费信贷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采取信用、抵押、质押担保或保证方式,以商品型货币形式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信用。
按接受贷款对象的不同,消费信贷又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买方信贷是对购买消费品的消费者发放的贷款,如个人旅游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短期信用贷款等。
卖方信贷是以分期付款单证作抵押,对销售消费品的企业发放的贷款,如个人小额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等;按担保的不同,又可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等。
信贷规模直接决定了征信市场的大小。消费信贷的快速增长,为个人征信带来市场基础,也对个人征信机构的信用评估业务提供市场空间。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呈现爆发式增长,但征信并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需要。
征信市场规模变化和个人消费信贷规模变化存在正相关关系。据央行数据,我国广义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从2015年末的18.96万亿快速膨胀到 2020 年末的 49.6 万亿,5 年时间增加30.64万亿,增长161.6%。剔除房贷后的狭义消费贷款规模从2015年末的4.78万亿增加到 2020 年末的15.13万亿,2019 年后增速下降到 15.4%,2020年增速进一步降至个位数 8.8%。2015年至2020年,我国个人征信市场规模从145亿元增长至379亿元,增长161.38%。个人征信市场规模2020年起增速同样放缓,2020年增速降至6.6%,征信市场规模的变化和扩张速度基本上与个人消费信贷的变化一致。
3.3.2.个人消费信贷规模:呈持续稳步上升,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过去两年随着信用扩张和消费主义观念在年轻人群体的接受度不断提高,消费贷款在我国居民的渗透率呈现快速上涨势头,2022年我国狭义消费信贷规模接近18万亿,狭义消费信贷渗透率达到了31.8%。但中国消费信贷余额占GDP比重较美国相差6.60%,信贷余额仅为美国一半。
站在行业角度,在双循环政策背景下,消费结构升级叠加人均收入改善,预计中国消费信贷规模还有翻倍空间。
3.4.中国个人征信市场产品:基础产品、增值服务及其他衍生征信产品
个人征信系统已形成以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信息提示和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为核心的基础产品系列;以个人业务重要信息提示和个人信用报告数字解读为代表的增值产品系列。
3.4.1.基础产品系列:以个人征信报告为主
基础产品主要为提供包含居民信用评分等基础信息的信用报告,包括金融类机构调用授信对象信用报告,帮助机构用户客观了解潜在借款人的信用历史。以及居民查阅自身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即是央行征信中心以及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的基础征信产品,央行出台的新版个人征信报告主要包括个人基础信息、信息概要、信贷交易明细、非信贷交易明细、公共信息、本人声明、异议标注、查询记录等板块。
在金融应用场景中,除了广泛采用信贷交易信息作为对个人信用能力评估的强关联数据,学历、手机、地址、职业等基础信息,欠税、民事判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公积金缴纳等公共信息,也逐渐纳入个金业务的营销、风控决策模型,成为数字化、智能化金融不可忽视的关键变量。
常用的个人征信报告有两种版本:一种是个人版,主要供本人查询,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包括所有的基础、信贷、公共等信息明细。另外,根据信息呈现的精细度,又分为简版和详版两种;另一种是银行版,主要供金融机构查询。为维护公平竞争,报告不展示除查询机构外的其他贷款机构的名称,而以字符替代。除此以外,个人版和银行版的信息基本相同。
由于央行征信中心与我国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在数据收集以及数据积累上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两者所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在信用信息涵盖范围、报告结构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2023年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对于征信服务收费进行了调整。
·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2元/份
·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收费(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10元,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费用。)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30元/件·年)
·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变更登记收费(10元/件·次)
·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异议登记收费(10元/件·次)
从我国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的商业模式来看,例如百行征信也已初步拥有B端和C端两条业务线:目前百行征信B端的具体收费模式和标准并未公开;C端通过旗下百行征信App为个人消费者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以及权益保护服务(例如逾期欠费提醒、借款提醒和查询提醒),收费模式为“有限免费、单次收费”,即个人消费者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自第三次起收费9.9元/份(前两次免费)。
3.4.2.增值服务及其他衍生征信产品
增值产品是在基础信息之上,结合下游需求提供居民信用特征深度洞察、自动化决策辅助方面的服务,包括为金融授信方在贷前自动审核、贷中风险评估、贷后自动监控等领域提供各类技术辅助,以及对居民个人提供信贷监测等主动管理类服务。
在基础征信服务及产品的基础上,目前我国央行征信中心还对外提供个人业务重要信息提示和个人信用报告数字解读两类产品,在服务及产品端较为单一。
·人行数字解读:人行数字解读是人民银行完全基于个人信用报告开发出来的一款通用型信用评分报告,预测借款人在未来两年内在任一机构、任一信贷产品90天以上逾期的可能性。人行数字解读采用0至1000分制,分数越高则逾期可能性越低,反之则越高。
·重要信息提示:是人行定期向各金融机构发送的个人或企业名单,这些个人或企业为在本机构是好客户但在其他机构发生异常行为的。这些异常行为包括:
-新增不良
-新增逾期90天
-新增逾期60天
-信用卡“帐户状态”新增“呆账”
-新增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相较我国央行征信中心,我国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提供的征信增值服务及产品种类更多,同时应用场景正逐步从传统的金融信贷领域向反欺诈等其他领域延伸。
·百行征信:百行征信在增值征信服务产品共有特别关注名单、信息核验系列、反欺诈系列、场景定制评分、多头申请监测、信贷行为标签、百行智绘和共债预警等30余款产品。同时,还上线了百行征信APP服务,公司产品种类进一步丰富。在新产品开发方面,针对短时多头查询、长时多头查询、主动预警分别开发上线了反欺诈迅侦、续侦、联侦等自研产品,截至4月底,该系列产品已累计签约104家合作机构,产品调用量超13.5亿笔,逐步形成百行征信的新一批拳头产品。
·朴道征信:朴道征信增值服务包括信用画像、反欺诈类、信用评分类等产品。此外,朴道征信参与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牵头,由京津冀辖内三地9家企业征信机构共同建设的“京津冀征信链”,该链目前已上线运行。截至2022年,朴道征信已开发上线征信产品240余款,累计调用达6亿次,服务金融机构近百家。
3.5.中国个人征信提供方呈一人行两机构格局
3.5.1.中国个人征信市场服务提供主体:一人行两机构格局初步形成
中国征信产业链上游主要是数据生产商,主要参与者有各类银行、各级政府部门、电信运营商、电商企业、社交平台、个人等,提供的数据类型主要包括基础身份、银行交易、运营商数据、电商数据、社交数据等;中游主要是征信服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要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如百行征信、主要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机构有中诚信征信、鹏元征信等;下游主要是征信服务的各类应用场景,包括银行贷款、电商贷款、信用租赁、个人小额贷款、招聘征信查询等。
目前央行征信中心的全国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百行和朴道两家持牌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136家备案企业征信机构和55家备案信用评级机构基本形成了稳定的行业格局,综合可分为信贷征信系统和市场化征信机构。
3.5.1.1.中央征信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央行征信中心负责建立国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对外提供基础服务。
数据来源方面,《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所有“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赋予央行征信中心在持牌金融机构数据资源方面不可撼动的地位,传统信息来源优势明显;技术能力及产品方面,央行征信中心依托其基础性地位,在基础征信产品方面占据显著优势,而增值性服务产品类别较少。
3.5.1.2.持牌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朴道征信
在个人征信领域,目前我国只有2家征信机构获得个人征信业务牌照,分别为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朴道征信有限公司,竞争者数量少,两家公司在数据源以及对外服务能力两方面与央行征信形成互补。
数据来源方面,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依托各自股东背景资源,在采集互联网金融平台等非持牌金融机构的金融数据、互联网行为类信息等替代性信息方面存在优势,从数据收集覆盖范围来看,我国个人征信机构在数据收集范围上与央行征信中心存在重合、并形成互补。
技术能力及产品方面,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具备大数据匹配、连接、处理以及整合方面的技术优势,可提供各类场景化、多元化、深度化的增值服务,目前整体业务正在爆发期。
1)百行征信:以互联网金融领域借贷信息为优势
百行征信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持股36%,八家征信公司分别持股8%。其中,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是由央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组织建立的国家级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协会单位会员基本覆盖了互联网金融的主流业态和新兴业态。这也决定了百行征信在互联网借贷信息方面的优势。
发起机构与接入机构为丰富的数据提供者。百行征信是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互金协会”)和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考拉征信、中智诚征信、华道征信等八家机构共同发起成立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此外,百行征信还与多家机构签署信用信息合作共享协议。
从发起机构来看。目前,百行征信的最大控股股东中国互金协会的机构会员数量超过500家,接入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系统的机构与会员机构高度重合。而且从中国互金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维度来看,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主要为个人负债信息等信贷数据。
除中国互金协会外,百行征信的其它八家市场化征信机构股东的数据源也各有优势:
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和前海征信的数据主要来源于自身体系内。阿里体系内的数据包括淘宝的网购数据,支付宝的各类金融数据,涵盖了网购、转账、理财、信用卡还款、水煤电缴费、出行和社交等各方面;腾讯体系内的数据包括QQ、微信的社交数据及财付通的各种金融数据;前海征信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平安集团内,平安旗下的子公司涉及保险、银行、信托、证券和基金等各个金融领域,同时还开拓了陆金所、金融壹帐通、壹钱包等金融科技业务。
考拉征信和华道征信均由多个股东发起成立,具有多维度的数据来源。考拉征信由拉卡拉支付、北京旋极信息、蓝色光标等公司控股,拉卡拉还与联想集团共同创立联想金融,业务涉及融资、理财和供应链金融等众多金融领域;华道征信的主要控股股东银之杰已与300多家银行在金融大数据方面展开合作,它全资收购的北京亿美软通公司曾由美国三大个人征信公司之一益博睿控股,北京亿美软通公司主要为用户提供移动商务信息化服务,积累了大量的移动商务数据。
中诚信征信和鹏元征信作为老牌征信机构,积累了大量数据,数据多来源于金融机构和公共部门等第三方机构;而中智诚征信与1000多家与P2P平台合作,拥有大量的信贷黑名单数据。
此外,从接入机构来看。截至3月份,百行征信已与近600多家机构签署信用信息合作共享协议,涵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民营银行、金融科技公司等。
综合分析百行征信可能的数据来源,它的数据源不仅涉及金融信息,同时涵盖了电商信息、社交信息和公共信息等多维度的信息。
2023年5月23日,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下称“百行征信”)对外发布成立五周年业绩数据。截至2022年底,百行征信个人征信数据库收录个人信息主体达5.68亿,所有产品累计调用量72亿笔,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29亿元(含税),同比增长244%。今年1-4月,百行个人征信数据库新增个人信息主体3,522万人,小微企业征信产品调用量2.3亿笔,同比增长274%,所有产品调用量40.8亿笔,同比增长309%,实现产品销售收入3.5亿元,同比增长220%。
2)朴道征信:以个人信贷信息以外的信用数据为主
朴道征信的第一大股东为北京金融集团(35%),其次为京东数科(现京东科技)持股25%,小米和旷视科技均持股17.5%,北京聚信优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则持股5%。可以看出,朴道征信在股东构成上表现出明显的“金融+科技”属性。
朴道征信董事长赵以邗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曾表示朴道征信力图通过市场化机制,采集个人信贷信息以外的信用替代数据,与央行征信、百行征信之间是互为补充、错位发展的关系。
在成立后,朴道征信一方面依托北京金控集团、京东科技等股东提供的数据在征信服务上实现了,另一方面,通过构建“1+N”征信合作生态体系,拓展第三方合作机构,与政务平台、公用事业机构以及外部第三方机构广泛开展数据合作,促进数据资源有序流动。在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数据价值与服务论坛上,朴道征信与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数据有限公司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未来三方将整合数据资源优势,共同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从数据类型来看,除个人信贷信息以外的信用替代数据外,朴道征信也在推动信贷数据的应用。目前,朴道征信已经与以国有大型银行为首的各类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开展合作。
截至2022年8月末,百行征信、朴道征信分别覆盖4.96亿人、1.57亿人,提供服务38.59亿次、10.13亿次,实现个人非贷海量替代数据全面共享应用。但相较于我国庞大的信贷需求,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可覆盖的人群依然可观。
据朴道征信目前披露的数据,其目前合作数据源和数据科技公司超过50家。截至2022年6月末,累计上线产品47大类、412款,实现调用19亿次,签约金融机构等客户201家,与400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业务联系,与10余家数字普惠金融平台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值得注意的是,在征信新规出台后,朴道征信2022年11月底的累计线上调用量超过45亿次。
4.中国未来个人征信市场:供不应求,市场发展空间巨大4.1.“断直连”对于个人征信市场的影响:加快征信服务市场化进程
(1)市场对于符合资格的征信公司需求提高
无牌照的征信数据提供方被限制,个人征信信息供给远小于需求。“断直连”使征信行业(或者说泛征信行业)进入到全新的生态,尤其是对个人征信行业。这意味着本质上是征信业务的各种“数据服务”“技术服务”都需要通过征信公司才能与金融机构实现合作。
当前中国具有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只有三家,一个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它不是一家征信公司,二是2018年成立的百行征信,三是2020年底成立的朴道征信。百行征信的股东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8家名为“信用”或“征信”的公司,这8家公司到目前为止无一取得征信牌照;朴道征信的主要股东是北京金控和京东科技、小米电软、旷视科技,后3家股东都具有明显的“数据优势”。
显然,两张征信牌照无法满足庞大的市场需求。可以预期的是,未来还会有一定的数量的持牌征信公司获批。不然,不足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金融业务需求,也不足以承接和约束越来越大的数据供给。征信公司是发掘数据的金融价值的工具,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监管金融数据市场的工具。
(2)数据优势被打破,数据价格趋于合理
掌握丰富数据的公司,向其直接开设或投资的金融机构“直供”数据的时代结束了。过去几年,这类机构开设的互联网银行等金融机构基于数据优势,以互联网式的成长速度,刷新了中国金融机构的发展纪录。虽然这类公司因其数据优势,在未来的发展中更容易获得或参与征信牌照,但是,新的监管模式下,这类公司的数据优势,不能直接转移到其开设或投资的金融机构身上,即使间接转移,基于征信公司的股东结构,在速度、数据类型和价格上,也会基本趋于市场公允水平。
4.2.中国个人征信市场规模测算:个人征信业务当前市场空间270亿,远期可达347亿
4.2.1.查询规模:个人征信业务查询量已超40亿次
2020年至2022年,我国个人征信市场规模实现连续增长。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数据,截至2022年8月末,个人征信系统共接入金融机构4081家,收录自然人信息11.5亿人,我国个人征信业务日均提供查询1084.4万次;企业征信业务日均提供查询服务27.3万次,个人征信业务日均查询量是企业的将近40倍。截至2022年底,个人征信业务新增接入机构就有162家、个人征信业务查询量达到41.7亿次,日均查询量1143.2万次。
2020年1月19日,央行完成了二代征信系统的切换,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新版报告采集信息将更细化、更全面、更精准,展示更多的个人信用记录。我国征信系统立足全国范围内个人和企业信贷信息全面共享应用,已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覆盖人口最多、收集信贷信息种类最全的征信系统。
截至2022年底,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已收录自然人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为7亿,征信系统信贷人群覆盖率(覆盖人群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我国成年人口数)约为60%。从国际对比来看,2015年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披露2010年美国征信行业信贷人群覆盖率约为89%。相较美国,我们认为,我国个人征信系统信贷人群覆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4.2.2.市场空间:目前个人征信总市场空间270亿元,远期预计将超347亿元
对我国个人征信业务市场空间进行测算,首先个人征信产品的购买主体分别为个人与机构,目前市场上金融机构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的价格为2元/份;个人查询信用报告前两次免费,第3次收费10元,基于假设1:查询笔数 80%由机构发起,且个人查询笔数中平均每人查询次数为3;
假设2:鉴于非人行征信查询更频繁但单价更低,假设人行征信查询市场占个人征信业务50%;
假设3:根据美国三大征信局业务结构,信息服务(征信报告)占收入约50%-60%,根据我国征信发展情况,我们假设为70%;
假设4: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告,我国15-59岁人口接近9亿人人,假设随着人口增长我国18-59岁人口为9亿人。
目前人行征信查询当前市场为94.5亿元,我国个人征信报告查询业务市场为189亿元,可得出我国当前广义个人征信业务市场为270亿元,远期我国个人征信业务总市场空间为347亿元。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信用活动的繁荣,中国个人征信市场潜力巨大。
相较于前文测算的2023年美国个人征信市场空间约为150亿美元,美国征信行业已发展较为成熟,授信人对信用信息的需求带动了个人征信市场发展与完善,成熟的市场环境推动了信息的高效传递,反过来又促进了信用活动的高效扩张。
目前我国个人征信市场尚未发展成熟,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政策的推动,信用活动繁荣有序发展必然会催生巨大的市场潜力。
4.3.未来竞争格局:海量需求催生牌照量增加,行业特性决定维持寡头垄断
我国征信行业目前形成一人两行多机构的竞争格局,由于无牌照的征信数据提供方被限制,个人征信信息供给远小于需求。随着“断直连”等政策的推动,未来预计还会有一定的数量的持牌征信公司获批。
一人两行基于其先发优势将持续占据个人征信行业垄断地位,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的进入有望利用其大数据匹配、连接、处理以及整合方面的技术优势,提供各类场景化、多元化、深度化的增值服务。
1)政务数据即将合规开放,市场需要更强力的个人征信机构。业内人士看来,整个零售端市场或消费金融对个人征信高度依赖,市场需求极为旺盛,需要进一步丰富市场主体,同时让有能力的机构在市场当中更规范地参与竞争。后续来看,个人征信业务牌照或将持续落地,以进一步丰富市场主体,促进征信业务、征信体系更加规范发展。
除此之外,从目前机构的股东组成,我们可以看出缺乏政府方的数据提供,所以未来官方数据也有极大可能产生个人征信牌照。
2)由于征信业务属性较为特殊,涉及收集、处理敏感的个人信用信息,且具有天然集中性质,因此个人征信业务牌照的最终数量或将相对有限;国际金融公司在《征信知识指南》中指出,征信机构的特点是通过网络的溢出效应和规模经济可以形成自然垄断。
从国际经验观察,这一行业规模较小,具有天然集中的特征,不宜过度竞争,否则,会因征信机构过多导致信息过度分割和恶性竞争,最终破坏所有征信机构的生存环境。因此,必须进行适度的管控,提高进入门槛,维持征信机构的数量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范围内,才能确保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3)未来我国个人征信行业头部效应显著,行业集中度或相对较高。
根据目前中国信贷市场,政策发展以及未来经济走势,我们预测未来个人征信市场会有更多的供给方参与进来,同时行业参与者的审查也势必会更加严格。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要“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2022年3月,国家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由于征信涉及大量个人信息数据,征信行业的发展必然伴随着国家严格的监管与审查,行业壁垒的存在也使我国个人征信行业将继续维持寡头垄断格局。
4.4.总结
个人征信市场规模稳步提升,我国个人征信业务总市场空间预计达347亿元。个人信贷市场规模为个人征信市场规模创造需求,随着消费金融的发展推动个人信贷市场规模的扩大,征信市场的需求必然随之扩大。在可以预期的未来,我国个人征信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张,总市场空间预计达347亿元。
更多玩家进入,市场向头部集中。我国征信行业目前形成一人行两机构的竞争格局,由于无牌照的征信数据提供方被限制,个人征信信息供给远小于需求。随着“断直连”等政策的推动,未来预计还会有一定的数量的持牌征信公司获批。鉴于我国征信行业特性,整个市场将持续呈现寡头垄断局面。
我国个人征信公司利润率高点或将达到20%。以发展成熟的美国个人征信行业为参考,美国征信市场呈完全竞争市场模式,行业竞争激烈,市场参与者定价能力弱,净利润率较低,三大头部个人征信机构净利润率在10%左右浮动。因为国内征信行业参与者数量极少,目前仅有两家公司,竞争激烈程度远小于美国,预估我国个人征信公司利润率高点将达到20%。
我国个人征信行业短期由于初创成本投入利润率将略低,市场扩大后企业生产产生规模效应,净利润率将快速提升,随后由于竞争的加剧和新产品的开发净利润率将逐渐下滑并趋于稳定。
5.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借贷需求不足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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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来自【远瞻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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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美国征信市场看中国:个人征信市场空间百亿,需求加快市场化进程":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60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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