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公安局安排,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打击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厉打击涉网犯罪,进一步推进打击涉网犯罪工作常态化,临清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征集涉网犯罪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线索的重点
(1)“裸聊”敲诈勒索:利用信息网络引诱他人裸聊并窃取相关通信信息,以不雅视频为威胁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2)“套路贷”:利用信息网络诱导或强迫受害人签订“借款”或“变相借款”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任意认定违约、毁灭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的黑恶势力。,以及以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3)恶意索赔:利用信息网络为幌子维权打假,威胁大量差评或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投诉,恶意向商家索要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4)负面舆论敲诈:无资质的媒体经营者、网络传播平台、公众账号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以新闻媒体或记者的名义利用信息网络,威胁连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歪曲的帖子,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网络水军寻衅滋事: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者雇佣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骚扰他人或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者公共秩序,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六)网络“软暴力”催收:以讨债为目的,采用虚拟网络电话通讯方式实施高频骚扰,造成受害人及其联系人手机使用异常,或利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性文字、侮辱性图片,对受害人及其关系人等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进行骚扰。
(七)其他涉及互联网的犯罪势力。
二、申报要求
(1)举报材料尽量详细,包括但不限于事件经过、作案的相关app、有效网址、链接、网上交易记录、社交软件账号等。
(二)举报人应当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者夸大事实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对提供犯罪线索的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人身安全。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实名或匿名、当面、书信、电话或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渠道有:
临清市公安局扫黄办公室:7172110
在线举报邮箱:lqsgajshb@163.com
信访地址:临清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先锋路1133号
临清市公安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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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临清市扫黑除恶最新消息一,山东临清19人黑恶团伙":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60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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