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淘宝网的司法出售,贵州格莱特贸易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取得了余庆县龙溪镇广场一栋七层楼房的所有权。因原产权所有人即被执行人李某良、赵未将房屋内物品搬出,房屋未实际交付。4月26日,在法院副院长谢神奇、执行局局长李的带领下,该房屋被依法强制腾空,并现场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出售的房屋原为余庆县龙溪镇洪钧村人李某良、赵某所有。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良、赵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贵阳市南明区李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5698231.7元、利息及违约金。逾期不归还的,原告可以在贵州省余庆县龙龙变更、拍卖被告提供的抵押担保。案件生效后,南明区法院向余庆法院发出了委托书。执行中,2015年11月5日,余庆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良拥有的位于龙溪镇广场和麻源坝的两套房产,并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了公开拍卖。由于拍卖行标的大,价格高,三次拍卖都因无人出价而流产。2016年12月21日-22日,余庆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出售该房产。买方贵州格莱特商贸有限公司以最高价竞得两套房产,共计6240277元。随后,余庆法院判决上述两处房产及其他相应权利归买方贵州格莱特商贸有限公司所有,但房屋并未实际交付。
2017年3月7日,余庆法院发出腾退房屋通知书,告知租房人和使用人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搬离房屋,逾期法院将强制其搬离。由于李某良、赵两人避而不见,下落不明,室内物品处置成了难题。3月27日,余庆法院发布悬赏通告。迫于压力,李某亮主动到法院,但以酒店不是自己经营为由,拒绝搬出经营酒店、舞厅用的物品。高管也多次做思想工作,还是没有成功。因此,余庆法院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决定于4月26日腾退房屋,邀请NPC人大代表、CPPCC委员、县检察院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并拍摄执行全过程。上午9时,与会高管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执行人员立即将李某亮带到现场,向其解释了法院的执行规定,并带其对室内物品进行了逐一检查。随后,执行人员指挥搬运工将李某良家中的酒店、舞厅物品强行搬出,记录员将所有物品逐一清点,记入卷内。在搬运物品的过程中,为了避免物品受损,执行人员反复要求搬运人员小心轻放。空冰箱、热水器、床和被褥、桌椅等物品全部妥善放置在临时出租房内。货物运输完毕后,执行人员将带李某良逐一清场并前往暂存点查看货物堆放情况,并签字确认。同时要求他在一个月内自行处理货物。经过近8个小时的努力,下午5点室内物品全部搬出,余庆法院终于交付了房屋,有效维护了买方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供稿人:杜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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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法拍房法院强制执行腾房,法院强制腾空房子程序":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70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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