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几百元从街上买了一套假证,然后从银行贷款800万,这种传说中的套路在现实中真的发生过,但背后暴露出银行贷款抵押审批的诸多漏洞。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该笔贷款的涉案人员为河北盛泰食品有限公司法人尚,其在银行贷款无力偿还后被查出“一证多贷”,其在某国有银行贷款800万元所提供的材料来自街头办理的假证。2018年12月底,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刑事裁定书,认定商犯贷款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值得注意的是,尚在法庭上证实,办理贷款的材料是通过假证在街上花几百元购买的,但国有银行根本没有去相关部门核实材料的真实性。此后,尚又以真实单据向另一家银行申请贷款2400万元,“一证多贷”,直至无力偿还贷款。
假证贷款800万
河北盛泰食品有限公司法人尚,于2013年12月30日以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为抵押,与某国有银行在河北邯郸某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额800万元,年利率8.7%,期限12个月。
尚当庭供述,公司在国有银行分行贷款800万元,应向广平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他项权利证书,但其提供的是一套假的他项权利证书,是有人在街上捡到假证办的。国有银行接到贷款请求后,本应派人核实并办理他项权利证书,却被其以各种理由欺骗,支行也没有派人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于是放下了800万元的贷款。
尚表示,在国有银行放贷后,该公司的经营仍存在问题,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后来只能把公司的土地和厂房抵押给广平县某银行,贷款2400万元。
据了解,在国有银行贷出800万元后,河北盛泰食品有限公司仅偿还了2014年前三季度的利息。截至2017年9月,尚被刑事拘留,其在银行的贷款本息已达数千万元。
据广平县当地国土局称,河北盛泰食品有限公司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从未办理他项权利证书将土地抵押给国有银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向银行贷款,将土地抵押给银行。办理他项权利证书时,贷款企业和银行工作人员应到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办理。
记者联系河北盛泰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电话无人接听。
事实上,除了上述两家银行的贷款外,河北盛泰食品有限公司和商还涉及多起民间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纠纷,当地银行机构在审批贷款时未能考虑风险。
运营风险隐现。
商因贷款诈骗罪被法院判刑,但国有银行的贷款损失没有结清。因为借款材料是伪造的,而且公司和法人涉及很多借款纠纷案件,所以事后追债并不容易。但是,用一套伪造的材料从银行贷款真的很容易吗?
记者联系国有银行就该事件进行采访。截至记者发稿时,银行方面并未回复。
“很多公司其实是在冒险,以为只要贷款到期还了,就不会有问题。这是侥幸。通过伪造材料骗取贷款,在法律量刑上非常重要。”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记者。
律师认为,伪造材料骗贷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银行里有所谓的“内鬼”,给了贷款人很多便利或者利益。另一种是银行对贷款材料的审核存在明显过错,银行内部其实存在问责问题。
某国有银行人士认为,贷款制度和流程不存在漏洞,风险在于操作和执行。通过伪造材料骗取贷款的情况屡见不鲜。由于经济不景气,更多的此类案件被陆续曝光。“不过,银行的内部操作规范越来越严格,我相信这种风险事件的数量会越来越少。”
“商业银行在放贷时仍然过度依赖抵押,抵押物也是风险的最后一道屏障。如果房贷审核不严格,那么银行的损失无疑会很大。”这位人士认为,风险控制应该从银行内部开始。(中国经营报杨京新)
编辑:贾宝元编辑:新媒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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