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近日,泾川县公安局正在对泾川县财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调查。经初步调查,2013年至2020年,泾川财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口口相传、月息一分钱的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对象吸收资金。目前,该案已立案侦查。由于集资参与人数多,查证金额大,为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
1.未报案的存款参与人请于30日内(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据原件、转账记录(含利息收费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泾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对于已经签字确认的集资参与人,不需要再次报案。
2、请举报群众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在48小时内凭个人核酸证书,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联系人:陆警官和李警官。
电话:0933-5957045
18293355620
报案地点:泾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泾川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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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泾川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泾川县财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线索的通告":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85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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