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李梅诉丁振军、张宏发、李洋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显示:
为了更简洁地解释全案,边肖将各方简称整理如下:
原经销商:广西好世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世家汽车”),法定代表人:陈增康。
关联经销商:来宾市银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隆汽车”),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李洋建。
贷款人1:四川王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新银行”),贷款金额112500元。
借贷平台: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华昌融资租赁”,隶属美利车金融),主管为苏宁,业务员为魏忠云。
贷款人2:东风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汽车金融”),贷款金额45000元。
实际经销商:广西鑫广达袁波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广达汽车”)
一审法院认定了李梅因买车需要而被介绍给好世家汽车的事实。经双方协商,李梅向好世家汽车订购本田悦纳域2019款180TURBOCVT悦纳版,并于2019年8月17日向好世家汽车支付首付款12800元。后来由于车辆贷款业务的需要,好世家汽车员工通知李梅,作为客人的魏允中将前往南宁与李梅对接办理车辆贷款手续。
为了贷款手续的顺利进行,魏允中制作了李梅去南宁前支付给银隆汽车22000元的收据,以及李梅与银隆汽车的订货合同(注:魏允中与李洋建商议由华昌以融资租赁方式办理李梅的汽车贷款,李洋建为银隆汽车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
2019年8月22日,魏忠云在南宁为李梅办理了相关车辆贷款手续。李梅通过“美利车金融”平台与华昌融资租赁签订汽车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信息显示,车辆实际成交价11万元,融资总额11.25万元,月租金3546.93元,租期36期。同日,李梅与王新银行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11.25万元。两笔贷款期限均为36个月,贷款年利率均为8.3%。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
经王新银行批准,分两期向华昌融资租赁发放11.25万元。当天,华昌融资租赁将104470元转入李洋剑账户,李洋剑收款后扣除300元(挂靠费),将剩余104170元转入魏忠云女友账户。魏忠云的女朋友扣除魏忠云的差旅费和提成1580元,将余款102590元转入苏宁账户。
苏宁、王志刚向一审法院提交了《说明》。2019年8月18日,王志刚接到陈增康电话称,李梅需要办理车贷抵押,于是王志刚将李梅的相关信息传递给美利车金融客管苏宁。后来苏宁把车贷业务交给了客串业务员魏允中。苏宁收到货款后,扣除2500元佣金,将剩余100090元支付到王志刚账户。扣除提成4090元后,王志刚将剩余的96000元转入好世家汽车法定代表人陈增康的账户。
注:一审裁判文书和二审裁判文书均未披露王志刚的相关信息,但根据裁判文书显示,王志刚曾是浩世嘉汽车的员工。
二审法院查明,好世家汽车公司向新广达汽车账户转账4.33万元。根据上诉人李梅的陈述,在好世家汽车的授意下,她共办理了三笔贷款,其中李梅和王新银行的两笔贷款共计11.25万元,李梅和东风汽车金融的一笔贷款共计4.5万元,由东风汽车金融直接划入实际经销商新广达汽车账户。
以此计算,李梅的借款本金共计15.75万元,而实际经销商鑫广达汽车仅收到8.83万元,剩余6.92万元被介绍人王志刚、好世家汽车、借款平台及相关工作人员瓜分。可以说,李梅的购车过程遇到了有组织有预谋的层层盘剥,最终购车费用几乎是实际车价的两倍(加上首付12800元)。
工商资料显示,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2日,注册资本15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徐文,唯一股东为中国华昌租赁有限公司(中国香港)。虽然从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看不出“华昌融资租赁”的背景,但企业调查资料和上述判决文书显示,“华昌融资租赁”属于美利金融集团。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1月,新希望集团领投美利金融9200万美元,新希望集团子公司Key View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16.3%,为第一大股东。此次投资是新希望在金融科技领域最大的单笔投资。同时,新希望的新网行也是美利金融最重要的融资合作伙伴。
2019年10月底,主营二手车贷款业务的美利车金融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招股书,计划登陆纽交所。
招股书显示,美利车金融是美利金融集团的品牌,成立于2014年。起初只是美利金融的汽车消费分期业务部。2017年拆分重组后,引入外部股东。经过五轮融资,新希望集团成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计划赴美上市。美利金融集团也有一个子公司,有用分期,主要从事消费金融业务,如3C电子产品。
美利车金融提交招股书不到两周,2019年11月11日,美利车金融北京总部被警方调查,公司创始人刘雁南被拘留。同一天,武汉、深圳、重庆、石家庄的部分员工也被带走调查。2019年12月,有消息称,美利金融被有关方面命名为“1105”特大黑网贷项目。此案被捕人数达到创纪录的1600多人。
不难发现,虽然美利车金融在2019年底倒闭,但时至今日,王新银行仍然受到其早期业务合作的影响。
新网银行激进的运营模式也为其接连受罚埋下了伏笔。贾凯财经注意到,自2021年以来,王新银行已被监管处罚三次(其中两次发生在2022年),被罚款849万元。
2022年8月,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对王新银行罚款199万元。违法事实: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公司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个人贷款“三查”失职、挪用贷款资金、违规转移经营成本;对汽车贷款贷前尽职调查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022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对王新银行罚款20万元。违法事实:违反了信用信息的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202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对王新银行罚款630万元。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要求保存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的;未按规定提交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的;与身份不明的客户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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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美利车金融和新网银行什么关系,新网银行的美利车金融是不是出了问题":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0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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