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
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效,2021年以来,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以解决当事人“急难忧”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近日,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成功受理并解决了5起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民事案件,受到当事人好评。
案件简介:原告是富锦市星宇新苑小区商服的实际所有人,5人,6套商服。涉案商业服装经富锦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后,重新安置给5名原告。原告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得知该六套商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遂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经审查,查封源于富锦市群达鸿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富锦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财产保全。佳木斯中院指定东风区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裁定继续查封富锦房地产开发公司第六项目部建筑面积1851.45平方米的全部商服。由于5名原告的申请不符合排除执行的情形,东风法院裁定驳回5名原告的异议请求,导致了这一系列案件的发生。在此期间,五原告多次向富锦市有关部门和省直部门反映情况,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东风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审判长陆震组织合议庭成员就这一系列案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并积极与富锦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负责人沟通协调,详细了解原告查封商服的情况。在多次接待原告了解案情,并引导双方举证后,冒着暴风雪,两次驱车前往富锦深入调查。结合审理发现,六套商服中有五套不在东风法院查封的1851.45平方米商服范围内,立即与执行局沟通解除查封该范围内的一套商服。对于不属于东风法院审查范围的其他五套商服,我们也积极与各方沟通协调,切实帮助原告解决实际问题。冬天寒风暖人心,真正为老百姓办了实事!
下一步,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将继续立足主业,忠实履行职责,强化审判执行,规范执行行为,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边肖的信息:“法律是严格的,也是人性化的。法律不仅具有强制惩罚的功能,还具有保护人权的功能。”群众利益无小事,责任在肩,百姓在心中。在千千万万人的生产生活中做了一件实事,也在群众心中做了一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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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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