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不行了,急需用钱?无抵押贷款,资金当天到账!”这样的营销说辞对很多商人来说是及时雨,但如果你相信了这种说辞,那么借款人就落入了“套路贷”的陷阱。
2016年以来,熊某、闫某、、胡某、李某等人以民间借贷为名,长期在本市从事诈骗、敲诈勒索活动,形成了以熊某为首要分子的套路贷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有房且与父母关系较好的上海本地人为目标,诱骗张某、叶等10余名被害人向其借款,以有规定为由要求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条,制造虚假银行流水,通过任意认定违约、暴力催收等方式谋取巨额非法利益。
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套路贷”犯罪集团5名成员均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获刑。
借一万签一张24万的借条。
2017年1月19日,小张来到上海浦东新区某商务大厦。公司将举行一次招待会。作为项目负责人,他急需一笔一万元的预付款。信达投资公司的老板熊就是他要找的人。小张已经向他借了几次高利贷,后来都按时还了。
熊答应借给小张1万,同时提出在借条上写上6万。虽然借了高利贷,也知道民间借贷圈子通常会在借条上虚增金额,但小张还是第一次遇到了6倍增长的情况。对此,熊表示,6万元只是写字。毕竟,无抵押贷款对贷款人来说没有任何保障。因急需用钱,小张同意了,并与熊某签订了借条。借款金额1.3万,到期归还3万。贷款期限为一个月。除了将身份证抵押给熊某,还按照熊某的要求填写了家庭成员信息、承诺书等文件。
当天,熊某的妻子闫某带着小张到银行,在自动取款机上向小张的卡上转账6万元。小张当场取出后,扣除实际13000元,将剩余现金全部退还给闫某。形成了虚高近6倍的债务关系。
2017年3月2日,小张带着朋友范到信达公司。此时他已逾期10多天,现金一万多,还有欠自己一万多的范。小张想把自己和范的债务关系转给熊,熊断然拒绝。熊认定小张违反了合同。他告诉小张,由于无法按照6万元的借款金额还款,只好再签一份18万元的借款作为6万元借款的担保,分12期还款5000元。只要借款18万能如期归还,就写着不还。
小张起初不同意,但在熊和他的三个“打手”——收藏家刘、李、胡的恐吓和殴打下,小张屈服了,被刘带到银行。一张18万的流水当场交给了熊,而这次小张居然什么都没得到。熊某还让小张拿出房产证做抵押,小张只好带着熊某等人去青浦的家里拿房产证。
此后至2017年4月,为逼迫小张还债,催收人员刘某、李某、胡某先后驾车到小张位于青浦区的工作单位找到小张,将小张非法拘禁在车内并用剪刀刺伤其大腿,并到其父母家闹事。之后在小张父母的报警下立案。刘某、李某、胡某被警方抓获,现场扣押6万元、18万元。
随着空编造150万欠款,一个家庭濒临崩溃。
2017年3月20日,叶佳夫妇正在逗他们刚满10个月的小孙子。熊遥控指挥的收账人刘、李、胡找上门来吓唬老两口,说叶欠老大熊300万债务,现在找不到人了。叶佳夫妇对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说话间,他们还拿出了几张欠条、收据、还款保证书和叶的家庭成员信息表。
这对老夫妻对空与邪恶的刘所欠下的债务不知所措,并告诉刘等人,他们需要问他们的儿子才能确定。刘等三人与叶某家发生纠葛,砸碎玻璃,摔落桌子。刘给叶老夫妇两天时间筹钱,不然就让叶家“破”了,李打了孩子头才走。叶老两口已经70多岁了,叶的母亲身患癌症,儿媳妇抱着一个10个月大的婴儿。全家人都吓坏了。
几天后,在刘的压力下,不得不召集朋友到刘指定的咖啡厅见面。刘手里拿着儿子媳妇的身份证和亲戚的联系方式,不断用言语威胁,要求叶的父亲签一张150万元的借条,将叶的债务转给他。刘要求分三期还款,每月一期,每期50万元。出于对家人和亲戚人身安全的担忧,没有还款能力的野夫不得不签了一张借条。
一个月后,刘等三人再次上门讨债。他们看到老两口在屋里打架不给钱,刘还想抢走叶的小孙子,叶的老母亲摔下来阻止刘抢孩子。正好叶的亲戚来探望,紧急转了10万元给刘,这才把团送走。
熊某团伙落网后,躲在外地的叶某回到上海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原来他已经还清了欠熊某的本金,150万元的钱是熊某私下确定违约后编造的。2015年9月,叶某做生意急需资金,于是用身份证做抵押向熊某借款18万元,借款翻倍,写着50万元,实际需要归还25万元。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两个月,约定分两个月偿还。2015年12月,叶某想一次性还清25万元。熊某以信任为由拒绝叶某提前还款,只接受首付款8万元。没想到,叶某此时恰好遇到了经营危机,资金周转困难,还债成了问题。在熊某的欺骗下,叶某在没有实际借款的情况下,先后签订了21万元和6万元两张借条,期间叶某先后还款20万元,但熊某擅自认定叶某违约,要求叶某返还第一张借条上的50万元全款,并重新签订了一张70万元的借条,双倍返还利息。此外,熊某还在网上签下叶某及其父母名下的两套房子,企图让叶某卖房还债,叶某不堪重负。在几次催收过程中,熊某派刘某等三人将叶某扣留,并多次用电棍对叶某进行电击10多分钟。
2017年3月,叶某被刘某等人暴力催收手段逼得躲在田里,于是刘某等人找到叶某家表演“空手套白狼”。
首要分子拒绝认罪,并试图在被捕前跳楼。
2017年4月29日12时许,静安分局彭浦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一男子欲跳楼。警察赶到后,劝该男子离开阳台,并控制住腰带。经查,该男子为熊某,青浦公安分局民警前往彭浦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熊某传唤至沈巷派出所。
经审查,2015年至2017年4月,熊某、刘某、胡某、李某、闫某等人以君达投资公司、信达投资公司(均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平台,在本市浦东新区、静安区租赁办公场所,形成以熊某为首的从事非法民间借贷业务的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分工明确。犯罪嫌疑人熊某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风控,负责诱骗被害人写双借条。作为公司的销售人员,闫负责为公司招揽客户。刘带领李、胡为公司讨债。刘等人受熊某指使,采用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向借款人索要所谓“债务”,每月领取固定工资,并从公司利润中获取相应提成。2017年4月20日,警方查获现金37万元、银行卡71张、公章14枚、上海市房产买卖合同26份、身份证及各类身份证件25份、pos机12台、装有公民欠条等信息的文件袋106个。
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熊拒不认罪。在青浦区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期间,他主张借条上有双倍金额的债权债务关系,编造要求投资分红等理由以摆脱犯罪。
承办检察官在对全案进行讯问并分析被害人笔录后,认定本案中闫某、刘某的供述与被害人的供述一致,并摸清了熊某等人作案的“套路”,对熊某的狡辩不予采信。在办案过程中,“套路贷”犯罪类型较新,很多被害人在外地取证困难,“套路贷”涉案金额与正常高利贷金额相混淆,熊反侦查经验丰富,部分证据已经灭失。熊某被取保候审,承办检察官扣押了熊某、刘某的手机,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熊某取保候审期间的银行交易记录,从中扣押了大量证据,形成了290多页的审查报告。从抓捕到判刑用了两年时间,让犯罪集团的5名成员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2018年2月、4月、12月,青浦区检察院分别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将被告人刘某、李某、胡某、熊某、闫某起诉至法院。该犯罪集团敲诈勒索部分犯罪14万余元,犯罪未遂170万元;诈骗部分,犯罪34万余元,犯罪未遂52万余元。
2019年2月28日,被告人熊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19年3月15日,以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李某、胡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六万元。
2019年4月2日,被告人闫某因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套路贷”受害人的户籍、房产是关键。
回顾这个案例,“套路贷”其实是有“套路”可循的,对借贷对象有严格的筛选。
据贷款业务员闫介绍,公司对客户的审核主要是查客户的征信、房产、家庭成员等。,而且还要出去看客户住的房子、工作单位、父母,并以此为由收取大量的房费、服务费等手续费,最后借一万还三万。
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熊承认,他在检查贷款对象时主要选择上海户口的人,但外地户口的人只要在上海有稳定工作,就可以贷款。小额“小额贷款”要求借款人将身份证或户口本放在公司;大额“房产贷款”需要借款人抵押房产证。
拥有上海户籍和房产的“优质”客户,是借贷圈眼中的“肥肉”。他们在各自的朋友圈互相介绍。一旦诱饵上钩,会要求客户写双倍借条,按时还款的客户会偿还300%的本金。如果借款人逾期,或者被“套路贷”集团任意认定为违约,那么借款人将面临各种暴力催收方式,在其压力下会继续签订双倍利息的借条,也会偿还借条上的金额。这样客户永远无法还清债务,最后只能走上卖房的唯一出路。
检察官介绍,目前,“套路贷”犯罪集团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对象,司法机关将对“套路贷”团伙成员依法从严处理。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路边小广告、电话推销是“套路贷”常见的营销手段,切不可轻易相信。如果你已经陷入“套路贷”或因拍卖房产被起诉,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以便查处相关虚假诉讼。
作者:周元胡嘉来
编辑:王翔
责任编辑: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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