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梅丹)近两年来,多家P2P网贷平台因非法集资被立案侦查,广大市民深受其害。“作为投资人,如何判断P2P平台是在进行互联网金融创新,还是利用P2P做马甲实施非法集资犯罪?”1月17日,第45期防范非法集资讲座在汉阳区四新街道太子观澜社区举行。长江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律师事务所律师蓝作为公益讲师发表演讲。
兰表示,根据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规定,P2P点对点借贷是指个人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直接借贷,为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信息交流、牵线搭桥、信用评估等中介服务;不得从事或接受委托从事超出信息中介范围的活动,如自筹资金、变相自筹资金、设立资金池、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销售金融产品、以类资产证券化形式进行债券转让等。P2P点对点借贷平台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如果违反了禁止性规定,其行为就“违法”,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据蓝介绍,以P2P网贷平台为马甲的非法集资案件大多具有以下特点:欺骗性强,犯罪嫌疑人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以高息为诱饵,违反“为自己融资”、“套取出借人资金”等禁止性规定,虚假宣传,虚构投资标的,肆意占有、挥霍。
据了解,打着P2P平台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的套路主要有三种:有的P2P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销售给投资者,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人,使投资者的资金进入平台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部分P2P平台风险控制不强,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平台上有虚假信息的借款人大量借款;也有平台自行发布虚假标的,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母公司或关联企业融资。
针对目前P2P平台非法集资高发的情况,蓝建议投资者尽量远离。
本次公益讲座由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武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汉阳区四新街承办,太子观澜社区居委会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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