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套路贷”
可能会让一部分人心凉凉
▼借15万却要丢300万房子!
借款50万元
结果600万元的房产被“消失”!
不仅如此
骗子还理直气壮要和你打官司
这就是深圳市首宗“套路贷”案件
随着罗湖分局刑警大队联合桂园派出所
将此案件成功告破
近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现场爆出大量骗局套路
“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使用暴力手段强立债权使用威胁手段强行索债
01 深圳首宗“套路贷”案件开审
近日,首起“套路贷”案件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名被告人出庭受审。罗湖检方认为,该犯罪团伙内7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法庭庭审向广大人民群众
深度揭秘了令人深恶痛绝的
“套路贷”犯罪内幕
今天我们就来跟大家八一八
02 “套路贷”来龙去脉环环相扣
2017年秋天,一心想把生意做大的龙女士偶然中认识了自称民间借贷中介的谭某。谭某告诉龙女士,只需要公证房产管理及租赁权给出资人欧某,就能帮助龙女士实现20万元的无抵押快速放款,但前提是欧某给龙女士的账户转50万元,而龙女士需将多出来的30万元转到欧某的会计范某的账户上,帮其公司过高额银行流水。
龙女士一开始持有怀疑
但在谭某长达一个星期的游说下
她还是与谭某签订了空白合同
“我以前通过民间借贷,也有过这样的情况,还以为这是行规。”
龙女信以为然地将30万元转给范某后
谭某又以交付保证金、利息、手续费
给公司做账为借口
诱骗龙女士从刚收到的20万元中
取现19.25万元
即龙女士实际到手贷款只有7500元
该同伙收取现金19.25万元后
以多种理由支开龙女士
并偷偷溜回到公司与参与作案的同伙分赃
几天后,谭某等人以龙女士隐瞒债务为由认定其违约,索要20万元借款。索要未果后,谭某等人又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要求查封龙女士房产并偿还借款50万元。而事实上,龙女士拿到手的只有7500元,但却被要求偿还50万元,房产也已经被查封。
这样看来
“套路贷”来龙去脉清晰明了
但事实上
“套路贷”中的套路并不容易发现
套路之间还一环扣一环,环环毙命
03 诱骗目标锁定名下有房产的“肉鸡”
2014年,该犯罪团伙成员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深圳阿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租用深圳市福田区某商务中心作为办公场所从事民间放贷金融服务。
每一个搞“套路贷”的公司,都是合法注册的正规公司,而且一般有炫酷的网站和APP,有一批西装革履的员工,而他们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吸引“肉鸡”。
谁是“肉鸡”呢?
就像案中的龙女士这样
急需资金周转的小老板
想超前消费的大学生
或者是输急眼的赌徒
都会是“套路贷”公司的首选对象
因为以上三类人的征信、资质基本都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想用钱,必须要找这些小额贷款公司。
“无需抵押、无论资质、快速放贷”
“先生,我们这里可以提供快速低息贷款……”
“有车秒贷60万、有房秒贷100万…”
这些表面人畜无害的广告
就是套路你的第一步
紧接着,一场骗局便拉开帷幕
市民朋友一定要小心
04 套路隐蔽:“贼喊捉贼”
此团伙收取高额保证金后,以各种理由不给借款人放贷,接着又安排业务员冒充出资人打电话给借款人,以查询到借款人隐瞒负债为由认定借款人已经违约,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并以向法院起诉、查封房产威胁借款人,向借款人勒索虚高过账金额的款项。
为了彻底击溃被骗者的心理防线
“贼喊捉贼”的戏码开始上演了
这一环的套路是最不容易发现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套路贷所需的贷款手续、流程等都跟以往的高利贷借款方式没有太大差别,一般人无法察觉。
团伙中有负责拉业务的人员
有负责“空放”贷款、收取现金的人员
有与借款人商谈、签订合同的人员
有管理账目和借贷合同的人员
有使用暴力或“软暴力”追数讨债的人员
有提起、参加虚假诉讼的人员
套路一: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就是实际贷款的额度和借条上写的额度不一致。比如借10万元,欠条写的确是15万元,如果借款人提出疑问,骗子的话术就是“这5万只是违约金,不会真让你还这么多,按期还就没事。”大部分借款人会以为是行规然后顺从地签字。
套路二:伪造银行流水
套路贷公司会按合同金额把15万元打给借款人,然后让他把多借的5万元现金还给公司。因为现金交易无法留下证据,所以即使以后告上法庭,借款合同跟银行流水可以互相印证,这个才是有效的证据。
除了这两个连环套路
针对不同的借款人
套路贷公司还会有其他的针对性套路
比如:针对有房产的借款人,他们会让借款人把房子“网签”,让房子无法交易,这样套路贷公司就掌握了主动权。
看到这里
很多人会认为这些套路漏洞百出
“签空合同”、多打借款……
这样的事情明眼人不会做
为什么受骗者却没有丝毫察觉呢?
原因是“套路贷”迷惑性大、隐蔽性强
一步一步下套,让人防不胜防
要想成功破解这个骗局
蜀黍带你来解码
05 这样应对“套路贷”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Q“套路贷”犯罪一般有哪些表现?A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名义对外宣传,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目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空白合同”以及房屋抵押合同、房屋买卖委托书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要求对前述合同办理公证手续,为之后的虚假诉讼准备证据。
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
为了制造将全部借款交给被害人的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虚高借款”金额转入被害人的银行账户,制造与借款合同一致的银行流水。实际上,被害人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转入银行账户内的前述钱款。
3.单方造成违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设置各种违约条款、制造违约陷阱、刻意躲避还款等方式,使被害人不能依照合同还款,造成被害人违约。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时,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本公司或者其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虚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更高额的“虚高借款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借款金额。
5.软硬兼施,恶意讨债
在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通过暴力、胁迫、“软暴力”、虚假诉讼等手段索取“债务”。
摸熟套路,有效规避Q几个锦囊妙计教你有效规避“套路贷”A
1.选择合法正规途径
借款时,选择正规的贷款公司或金融机构,尽量避免通过个人借款,同时,要求公司提供并核实相关营业执照等信息;
2.谨小慎微签合同
认真审核借款合同,到贷款公司,现场签订借款合同,并核实相关经办人员的身份信息,避免自己先签合同,再由公司盖章;避免签订与实际借款金额不符的借款合同,避免借款合同中相关重要条款空白;
3.做好个人财务规划、合理消费
俗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蛋”,财务规划一塌糊涂,消费大手大脚无节度等等,这些都是容易陷入“套路贷”的高危因素。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拿了不该拿的就要承受你所不能承受的“套路”;
4.注重个人信用维护
说到底,很多人并不情愿选择此类高风险的贷款,奈何个人信用“透支”严重,正规贷款的门堵上了,放手一搏的赌徒心理又涌上脑门,最后落入“套路贷”的深渊也就不出意料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Q想要告发“套路贷”,怎样收集证据?A
1.保留借款合同,收集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记录等
说到底,“套路贷”是一种集欺诈、勒索等不法手段于一身的犯罪行为,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最终还是会回归到索要“虚高借款”上来。通过保留借款合同,收集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记录等,合理说明“虚高借款”数额来源。
2.保留保证金、利息、中介费等不合理收费证明
“套路贷”团伙在“套路”过程中的趋利行为往往给他们留下致命漏洞,尽量避免现金交付等无痕方式让他们非法获利。
3.保留“套路贷”团伙不予贷款的通话录音记录
被害人往往会被“套路贷”团伙以违约为由拒绝放贷,并通过所谓“平账”方式重演套路,以达到“虚高借款”数额的“滚雪球”效应,通过保留通话记录,可以还原“套路”详情。
4.保留“套路贷”团伙通过虚假诉讼得来的起诉书
“套路贷”团伙是一群“知识型”犯罪团伙,他们普遍知法犯法,面对顽强抵抗的被害人往往会以法院起诉、查封房产相威胁,此时“套路贷”团伙通过虚假诉讼得来的起诉书正好可以成为敲诈勒索的最好证明。
5.保留“套路贷”团伙暴力“催收”的视频,录音,图像等证据
为达到索要“虚高借款”的目的,有时“套路贷”团伙会不惜“铤而走险”,暴力“催收”,此时保留相关的视频,录音,图像等证据,可为以后定罪量刑提供重要参考。
面对五花八门的行骗手段
大家在平时生活中一定多留心眼儿
同时要时刻叮嘱长辈们多提防
离开儿女的陪伴
长辈缺少了明眼人的提醒
非常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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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小心,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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