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核心证据是一张收据。从后来的案例趋势来看,收条的核心就是四个字——“余额剩余”。
语文优秀的人会看是“海-盈”还是“欢-盈”。前者表示剩余未还清,后者表示剩余已归还。
这涉及27万元,还是两个老朋友之间的事。
对于这场官司,杭州建德市人民法院负责的法官做了足够的调查,并引入了测谎。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最近刚刚判决。
剧情真的很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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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
本利合计
两个老朋友之间借30万
该案于2017年4月来到建德法院。
原告钱女士与被告李先生相识多年。据说李先生和钱家的很多亲戚都很熟。钱女士和李先生的资金往来不是一天两天了。
钱女士称,2012年12月,李先生称需要借款25万元购买商品,双方约定借款一年。一年后,贷款到期,李未按约定还款。经协商,双方达成新的还款协议,约定李某于2017年1月20日前返还钱女士借款本金25万元,并支付利息5万元。一月到了,李没有还钱。直到4月,李分两期还了3万元,后来多次催款未果,只好起诉。
钱女士的证据是还款协议。
开庭时,剧情大反转。被告李先生称借款已还清,原告给了他一张收据。现在原告起诉是因为欠条没有及时作废,属于虚假诉讼。
他提交的核心证据是一张收据。
2
"返回(海)盈余-余额"
或“桓”——余数”
回单上写着:“今天收到李银行汇款3万元。4月11日有余额27万。债还清了。”
钱女士说不是这样的。当时收据上没有“4.11号”,最重要的是没有“债务还清”。
问题是钱女士收了钱,但收条是李先生写的。
钱女士说,当时李先生写信让她拿过去看看。嗯,“海还有——余额”就是她收了3万,还有27万。很清楚,没问题。她签名盖章。
钱女士说,最后的话是后来加上的。但由于收据是李先生写的,无法通过笔迹鉴定确定是否添加。
李先生说收条是“欢”——余款”,意思是我已经把余款全部还清了。
法官问为什么收据要分成两部分,先3万再27万,既然是全款付清的意思。
李先生说情况是这样的。当天早上转账还了3万。钱女士说,如果今天还不清所有贷款,她就去法院告我。所以中午临时去小额贷款公司借了27万给他。
法官又问,27万元是现金?
李解释说,因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用途是写明的,我写的是给公司用的,所以不能直接给钱女士转账,只能给她现金。
李先生还出具了小额贷款公司27万元的借款证明。
一切似乎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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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为了找出真相
测谎仪被用来
事后,钱女士表示,在法庭上听到李先生的言论后,她几乎崩溃。
负责的法官在庭后展开了调查。
小额贷款公司说有这么一笔贷款。但法官查明,李先生与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往来频繁。小额贷款公司说,其实放贷可以到第三方账户,没那么严格。也就是说,小贷公司直接把钱打给钱女士也是可行的。
此外,法官发现了另一个疑点。放款次日,李先生将27万元归还给小贷公司。
支付细节一直是民间借贷诉讼中法官比较注重调查的地方。李先生说,他和钱女士约好下午到外面把27万现金送过去。
钱女士说她在装修房子。那天下午她一直在布置新房装修,直到5点左右才离开,期间一直没有见到李先生。
法官当天传唤了三名小装修工人。小工说钱家的装修细节很复杂。钱女士当天下午一直在和他们沟通,一直没有离开。
此时,觉得拿不出证据、屏住呼吸的钱女士提出测谎,李先生拒绝。
钱女士一个人去做了测谎,测谎结论是“高度可信”。
这时李先生说,他也同意测谎。
2017年底,双方到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心理测试室进行了测谎鉴定。测谎鉴定是由专业机构对当事人就同一问题所作出的反应进行分析,通过检测当事人的脑电波等生理参数,分析其情绪反应和生理状况,来评价当事人所作陈述的真实性。
最后,测谎分析表明,钱女士的陈述可信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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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二审判决
当天下午,被告一次性付清30万元。
建德法院负责审理的法官表示,本案中没有直接证据显示谁说的更真实。然而,收据上的内容含糊不清。结合法院调取的证据、双方交易习惯、测谎鉴定结果综合分析,在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确认的情况下,不能认定李有27万元余额。
2018年2月2日,建德法院判令李先生返还原告借款本息。
李先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今年8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当天,李先生主动联系钱女士,立即支付了30余万元借款的全部本息。
来源:钱江晚报。
编辑:晨报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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