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通知》,明确要求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引导民间资金健康有序流动,防范金融风险。
通知明确,未经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借贷业务的机构或者以借贷为日常经营活动。
通知提出,严厉打击下列非法金融活动: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从金融机构提取信贷资金,然后高息放贷;违规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发放无特定用途贷款,或者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等名义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
通知要求,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中国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要依法合规经营,强化服务意识,开发针对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规范民间借贷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打击金融犯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银行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发布《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但以暴力催收为特征的违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阻碍了正常金融活动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资金健康有序流动,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通知》。
2.问:发布《通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
3.问:《通知》中有哪些明确的信贷规则?
答:《通知》明确,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借贷业务的机构,不得以借贷为日常经营活动。
4.问:《通知》中禁止哪些违法行为?
答:《通知》指出,严厉打击下列非法金融活动: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从金融机构提取信贷资金,然后高息放贷;违规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发放无特定用途贷款,或者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等名义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通知同时要求,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5.问:《通知》要求如何规范民间借贷?
答: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发放贷款或融资的机构要依法合规经营,强化服务意识,开发针对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二是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责。三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风险提示,增强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来源:新华社、中国银行保监会网站。
头图:视觉中国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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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严禁参与民间借贷,2020严打民间借贷":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165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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