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采纳恩施检察院抗诉意见,判处一审被判无罪的被告人姚星有期徒刑三年。
2016年,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一名吸毒贩毒人员拒捕并杀害一名警察。姚星是本案的被告之一。与其他被告不同的是,他并没有一直这样做。因此,法院判他无罪。但检察院坚持抗诉,二审最终改判。
事件回顾
2016年7月11日,根据湖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来凤县公安局继续开展“荆楚和平使命2016”暨夏季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有计划地查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7月13日,时任来凤县派出所所长的项带着刑警大队的一名同事,身着便装躲进一家宾馆,准备对事先掌握的吸毒人员实施抓捕。
飞到雪地上
凌晨3时许,两名吸毒人员被成功抓获。随后,为了便于同事控制住酒店内的两名吸毒人员,他将枪支交给来自薛飞的同事,自己下楼抓捕毒贩张玉贞。
被捕期间,项遭到的暴力反抗。当张玉贞被薛飞征服时,张玉贞向他附近的同伴大声呼救。在附近吸毒的杨、姚星、听到叫声后,不顾他人警告警察正在楼下抓人,冲下楼去解救。
她一下楼,杨就从路边抓起一块砖头,朝的头和肩膀砸去。张玉贞趁机挣脱了。随后,杨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对追刺,而、则持刀、菜刀追赶、围堵。姚兴跟着杨下楼,站在身后,跟着三人过了马路,半包围了项,但他一路都没有起步。
当日,项寡不敌众,身中数刀,流了不少血。不幸的是,他英勇牺牲了。
战友的血不能白流!至此,“漏网之鱼”终于被绳之以法,主人公得到了薛飞精神的慰藉!
△得知判决结果后,在“湖北公安”微信文章下给薛飞家人留言
来源:检察日报、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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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向雪飞烈士,向雪飞英模事迹":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17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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