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逮捕了嫌疑犯。
近日,Xi公安局未央分局经过缜密侦查和证据锁定,成功破获一起涉嫌敲诈勒索的“套路贷”案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设置还款障碍
让受害者违约
2月24日,公安未央分局大明宫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自己被“套路贷”。报警人张某称,2018年3月10日至今年2月3日,他收到犯罪嫌疑人项某借款5万余元,还款金额高达19万余元。民警立即意识到案件的严重性,立即开展案件的侦查工作。
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最终确定了涉嫌敲诈勒索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项某和夏某,并通过一系列分析研判,确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最终将其抓获。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了另一名受害人李某,他也是被“贷款”的。通过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供述,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项某和夏某相互配合,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当受害人前来寻求借款时,在受害人提出借款金额后,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签订了借款空 white合同,只支付受害人部分款项(其余部分称为“砍头利息”)。在给受害人设置一定的还款障碍后,让受害人违约,然后嫌疑人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义,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阴阳合同”。
昨日,记者从未央警方获悉,嫌疑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警惕“套路贷”
记住“三要三不”
据了解,“套路贷”的一些常用手段是以“无抵押、无担保、快贷”为噱头,提前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小广告等渠道诱导受害人借款;事件中,受害人被骗签订“阴阳合同”或虚假借款合同。“套路贷”是一种新型黑恶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警方提醒,谨防“套路贷”,牢记“三要三不要”:一要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盲目借贷。第二,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放贷,不要相信无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息、无担保、无抵押”等虚假广告。第三,一旦发现“套路贷”,要及时报警,不要因为害怕而被不法分子抓住把柄。
文/图通讯员赵昭
本报记者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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