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检查
本报讯(记者张兴民通讯员杜建宝)近日,黑龙江省方正县检察院通过查阅2020年全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查询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发现刘某某等人不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却获得了创业担保贷款。于是,他们依法调取了上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资料和企业注册信息,并与借款人及方正县人力资源、社保、财政等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明,刘某某等10人未实际创业,不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通过提交虚假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手段,每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骗取财政贴息支持。截至2020年12月21日,财政贴息支持实际已达2184.57元(后续利息继续由财政部门按季支付给银行),造成国有财产流失。
方正县检察院认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借款人资格审查不严格,导致不合格借款人通过审查;县财政局未依法履行国有资金安全监管职责,对骗取财政贴息支持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故向县人社局、财政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单位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刘等借款人全额偿还贷款本息,追回财政补贴利息2184.57元,避免国有财产进一步损失8万余元。县人社局以此为契机,对全县400余名个体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进行了全面排查,制定了《方正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资格审查办法》;财政局制定了《方正县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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