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阅读特稿]
核心提示
“前海金融30条”涵盖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发展现代金融业、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六个方面。
到2025年,建立健全以金融业扩大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为重点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与香港金融市场的高水平互联互通,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体系,金融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
到2035年,实现更高水平的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金融开放,跨境资金高效便捷流动,基本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金融领域规则体系,金融环境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对全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起到更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前海金融30条”),提出30条金融改革创新举措,内容涵盖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现代金融业发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在为前海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提供坚实金融支持的同时,依托前海合作区加强深港金融合作,将进一步发挥国际金融中心的作用,促进深港金融服务的开放和互联互通。
民生优先
香港居民将可以实现信用卡视频面试。
深化深港金融合作,优先发展服务民生领域的金融创新。“前海金融30条”提出扩大香港居民见证内地个人开立二类、三类银行账户试点银行范围,探索前海合作区加强网上业务创新,试点信用卡视频面谈;同时,在对香港居民信贷融资方面,经香港居民同意,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商业银行依法分享其母银行持有的香港居民同等信用状况,为香港居民在前海合作区安居乐业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支持在前海合作区建立深圳本地征信平台,探索深港跨境征信合作。
扩大香港金融业发展空,支持香港建设资产管理中心,允许香港私人银行和家族财富管理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专营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资产管理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合资财富管理公司,依法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并支持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高水平建设,为香港金融机构根据香港法律法规和数字金融、金融科技迭代升级跨境工作提供a 空载体;不仅如此,还将支持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与香港金融机构依法联合开展金融业务创新,提升相关国际业务能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金融服务。
创新加代码
支持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台。
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如何进一步互联互通?“前海金融30条”提出,扩大港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支持境外银行特别是香港银行获得前海合作区资金托管业务资格;支持前海合作区证券公司开展跨境业务试点,在境内承销熊猫债券业务。不仅如此,“前海金融30条”还提出允许证券金融机构在香港开展直接融资,允许前海合作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通过境外上市等跨境融资方式补充资本;支持前海合作区企业利用香港(开放式基金公司或有限合伙制基金等。)融资和海外业务的平台,利用房地产投资信托在香港上市优质房地产和基建项目进行融资。
在深港交易合作创新方面,支持深交所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台,推动内地与香港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机制建设;并加快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支持前海合作区保险机构与香港保险机构合作开发符合合作区居民要求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航运保险、信用保险等跨境保险产品;同时,依法合规建设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支持港交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开展大宗商品跨境现货交易人民币定价和结算业务,依法合规拓展港交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业务和功能,有序丰富交易品种,提升大宗商品定价能力。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范围
跨国企业可以在前海率先设立资金中心。
银行、证券、保险在前海进一步开放。“前海金融30条”提出允许境外金融机构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银行依法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分支机构,拓展内地业务;允许外资金融机构特别是香港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销售公司。允许境外金融机构特别是香港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保险控股公司;同时,允许跨国企业在前海合作区率先设立资金中心。
提高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需要在前海合作区实施更加便利的货物贸易资金结算措施,更加便利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资金收付措施。对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货物贸易超时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措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业态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允许银行为前海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法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允许前海合作区企业以人民币支付进口,在境外直接购汇后支付给境外出口商;支持前海合作区探索运输发票联网核查,便利国内货运中转。
值得一提的是,“前海金融30条”提出在前海发展特色金融产业,培育服务“扩容”后的产业体系和以中小企业为导向的金融业态。在绿色金融领域,支持前海合作区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开展环境(含气候相关,下同)信息披露试点,探索深港两地金融机构互认、统一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在供应链金融领域,鼓励前海合作区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金融科技发展方面,支持在前海合作区设立领先的深港金融科技研究中心或实验室。
(原标题:《五部门联合发布“前海金融30条”,六个方向支持深港金融合作。)
编辑黄读了的二审和张禄丰的《高原三审》。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邹远)
本文来自【阅读特稿】,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和传播服务。
ID:jrtt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五部门联合发布“前海金融30条”!六大方向支持深港金融合作先行先试":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0789.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