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搬运时间和地点
(1)时间:7月28日开始办理助学贷款业务(续贷,首贷),具体结束时间以开发银行通知为准。
(2)地点:请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业务;研究生延期、学生其他信息变更等业务请到县统办2号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2室办理。因疫情防控需要,原则上通过远程网络办理续贷,首次贷款学生在户籍所在地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经办。
第二,贷款政策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告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大一新生(含预科生)或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生、研究生)
4.学生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开销;
6.当年没有开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国家助学贷款。
(3)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该是借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家长时,无年龄限制;
2.借款学生的父母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的其他近亲属可以视为共同借款人;
3.借款人为孤儿的,共同借款人为另一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及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本县(市、区);
5.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家长的,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不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中的其他借款学生。
(4)贷款金额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高职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一般来说,贷款申请金额是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按照贷款额度上限申请贷款,超过学费住宿费的部分可以作为取现后的生活费。
(五)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期限为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偿还助学贷款本金的宽限期从毕业后第五年(毕业后当年为毕业后第一年,毕业后当年为毕业后第二年)的12月20日开始。对于尚未进入还款期的助学贷款(即学生尚未毕业或已毕业但尚未开始偿还本金的贷款),借款人可以提出申请,通过变更还款计划,在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将宽限期延长至5年。流程和系统运行的具体变化与当前相同。现有贷款应继续执行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
二、贷款申请及文件留存材料
(一)第一笔贷款材料
1.学生证原件(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必须提交身份证明表,身份证明表将与申请表一起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导出。
注意:办理首次贷款时,如果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本,各经办点需要核对双方户口本原件,无需留存户口本复印件;如借款学生学生证遗失,可要求学生提供高校出具的学生证,经查验合格后留存;也可要求学生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Xuexin.com)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以代替学生证。
(二)续贷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签署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续贷时,如有共同借款人变更,需办理变更共同借款人手续后,方可申请续贷;
(三)档案保存材料
今年只需要保留申请表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如有)。如果学生使用学校的证明和学籍在线核实报告作为代理,则需要保留学校的证明和学籍在线核实报告。每个乡镇助学贷款办理点需要打印1份彩色合同和1份彩色受理凭证给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
七。处理过程
(1)学生网上申请: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https://sls.cdb.com.cn助学贷款信息系统。首次贷款学生注册用户,逐步填写相关信息;续贷的同学直接登录系统,选择“身份证登录”。登录贷款系统后,点击“数据完善”,修改、更新、完善个人信息,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二)续贷声明:申请贷款时,续贷学生必须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认真阅读并填写协议和承诺书,方可申请续贷。
(3)资格审查:完成网上申请后,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学生签字确认后即可不再加盖任何公司公章。
(4)申请受理及合同签订:首笔贷款必须由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办理并签字;贷款展期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一方办理并签字(今年的贷款展期不建议现场办理)。
(5)合同一旦生成,续贷的同学会在合同上自动生成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供自己使用。特别说明:今年第一个贷款学生会在合同中自动生成自己的“指定账户”。“指定账户”是指助学贷款账号,用于银行卡绑定。贷款后第二天请绑定银行卡。如果没有绑定银行卡,最后贷款也不会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请咨询业务经办人员。
(六)回执录入:开学后,学生请于10月10日前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回执录入学生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因未及时录入回单导致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11月,省银行开始对大学生贷款学生进行统一支付。请登录您的支付宝账户(续贷学生)或平安银行APP(今年第一批贷款学生)查询。
八、提供优质服务
(1)合理安排验收场地的功能区域。
各受理场所应划分家长等候、咨询、打印、诚信教育、贷款回收等功能区,受理场所应提供免费打印设施。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各经办点要重点设立诚信教育专区,告知学生毕业后按时还款和不按时还款的不良后果。
(二)建立便捷服务
各经办点要在受理场所提供防暑避雨设施,免费提供饮用水等便民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学生和家长的等待时间,确保学生和家长最多跑一次,受理时文明办理贷款,增强服务意识。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
各经办点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受理点的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工作。在受理高峰期,要分流学生办理贷款,避免人员聚集。对于续贷,应尽可能告知学生或家长,尽量减少人群聚集。对于省外高风险地区的助学贷款可以设立专门窗口,尽量做到本地学生和省外学生分开办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借款学生可随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贷款状况。每年至少登录系统两次。
(2)如忘记系统登录密码,可拨打95593重置密码,也可联系我县资助中心或乡镇教育管理中心重置。
(3)贷款学生必须认真阅读贷款相关说明,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准确填写申请信息。否则,贷款可能不会被批准。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话:95593;电子邮件:zhuxue@edb.cn
(5)如有使用缴费的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95188(续生);如果您在使用平安银行APP时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平安银行或国家开发银行(今年第一批贷款学生)。
(6)靖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43-6136129,0943-6130492。
靖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2年7月
来源:静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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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靖远县资助管理中心具体位置,靖远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告":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1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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