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加大了对各类创业群体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在贷款、贴息等方面进一步做出调整。
通知的内容是什么?边肖会告诉你-
扩大贷款对象范围,提高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除原有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将农村自谋职业农民纳入扶持范围,将上述群体中的妇女纳入重点对象。上述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购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本人及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合伙或组织。
共同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上述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十类人员,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企业应当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者合伙协议。组织要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当年新招用员工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达到现有员工25%(100人以上企业为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办银行根据实际从业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工信部发〔2011〕300号)执行。
放宽折扣政策
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贫困地区财政给予3年全额贴息,其他地区财政给予2年全额贴息(第一年和第二年)。经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批准,贷款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内贷款不得贴现)。
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金融部门在借款合同签订之日按照贷款优惠利率的50%给予贴息。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同意,贷款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内不予贴息)。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给予支持。
对按时还款、就业促进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一次指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起止时间段,如遇提前还款,按实际还款时间计算)。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仍按《关于印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银发〔2017〕83号)执行。
详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阳中心支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补充通知。
贵州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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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贵州创业贷款10万元内免息,贵州创业贷款三个二十万":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1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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