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贺勋银行
日前,山东省临猗县在裁判文书网上披露,山东恒源石化集团退休职工田某利用虚假合同从德州银行临猗支行获得贷款100万元,并以月息6分的高息转贷,受到法律制裁。
判决书显示,为获取非法利益,田以收购废铁为由,编造《工业品购销合同》,从德州银行临猗支行贷款100万元。借款到账后,田又以其名义取出20万元,连同该笔借款一并借给临沂新亚交通设备公司,并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约定上述借款月息6分。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放贷过程中,田共收受利息23.07万元。
2019年3月27日,田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2019年9月,临猗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田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为,田以放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已构成高利转贷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4万元,没收田某违法所得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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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恒源石化内退职工用虚假合同骗贷之后,月息6分高利转贷,违法所得皆被没收":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1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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