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野县检察院以被告人胡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博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博野县实现快捕快诉原则,促进双方调解的又一典型案例。
(图片来自网络)
俗话说“勇者胜在狭路”。在这种情况下,两位司机还上演了一场“狭路相逢”,开始下车。2017年9月24日晚9时许,胡某某驾车带着妻儿行驶至博野县博野镇徐颖村南端时,与对向行驶的王某某因开会发生口角,双方发生抓挠。期间,胡某某倒车撞向王某某的车尾。两人再次打斗时,胡某某掏出水果刀,向王某某身上多处刺去。经司法鉴定,王某某为轻微伤。
因为本案是双方一时的冲突引发的,主观恶性较小。公诉承办人及时审查全部案件材料,依法起诉,做到了快速、高效、准确,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积极运用和解机制,促进双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帮助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减少对抗,甚至帮助被害人得到及时救助。
检察官提醒:
打架成本高,“路怒症”有害。开车时要时刻牢记“退一步海阔天空空”的原则,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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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博野检察:一言不合就开干,“路怒”致一方轻伤一方被诉!":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7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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