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明明是在做存款。结果我现在取钱的时候发现这不是存单,是保险单。”近日,家住汉中市勉县的饶女士向西溪新闻反映,她到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新铺营业所办理押金,结果变成了保险。饶女士说:“我是小学三年级文化水平的人。我都不知道现在有这么多省钱的招数!”
存钱的时候说好的定期存单,取钱的时候发现是寿险合同。
饶女士告诉西溪新闻:2020年8月15日,她到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新铺营业所办理存款业务。由于她只有小学三年级的学历,她向营业所的相关工作人员求助。2021年8月,饶女士准备取钱时,才发现这笔存款根本不是定期存款,而是作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款终身寿险产品购买的。
按照保险合同的要求,你必须连续三年每年交1万元保费,然后按照第一个缴费年限,五年后可以退保,退保时会得到31406元。但是如果提前取钱,相当于提前退保。不仅没有利息,还从本金中扣除部分退保违约金。对此,饶女士表示:“我办的时候只约定了一笔利息很高的定期存款,不想用这笔钱的时候就没去取,不然要扣我的资本金。”
后来在勉县新铺营业所,饶女士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见到了当时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个保险和定期存款一样,只是保险时间更长,但是利息比定期存款高很多。我们这样做也是为了储户。这是邮政的正常业务。”
饶女士说,当时工作人员只说寿险收益高,并没有告诉她五年内不能提前支取,否则不仅要损失利息,还要损失部分本金。
寿险业务被视为储蓄存款是否合规?
在了解过程中,营业厅工作人员坚称,她已经通过微信告知了饶女士相关保险产品的情况,也在购买保险的犹豫期内联系饶女士进行了确认。
饶女士说,她一直用的手机是普通的功能机,根本不具备微信功能。说微信通知更是扯淡。“早保险了,我就不买了。分红型寿险,我们农村人根本不懂。”
饶女士的儿子说:“签字确认的时候,他们(营业所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说叫我们的直系亲属,只是在市场找了一个卖水果的帮忙签字。”
针对饶女士反映的这一情况,10月22日,西溪新闻对勉县邮政某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了电话采访。冯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目前没有接到相关投诉举报。如果有这种事件,也是个案,属于个别业务人员违规操作,不存在普遍现象。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近年来,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存款变保险”案例。银保监会等部门多次下发文件规范银行的保险销售行为,如规定销售人员应当明确告知客户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退保费用、保单现金价值、缴费期限、犹豫期等重要事项。“不得误导、错售”“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相混淆”。
对此,饶女士表示,她从来不知道这些程序和事项。销售人员一直深信不疑,说是定期存款业务,但是利息比普通存款高。甚至在购买寿险时,必须进行的身体健康告知环节也从未进行过。
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格或者费用、履行的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售后服务和民事责任等信息。西溪新闻(H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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