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县连续发生多起网络兼职刷单、网贷电信诈骗案件,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现在将一些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件公之于众,并增加案件特点分析和警方提示,以引起全县人民的重视,提高防骗意识。内容如下:
一、网络刷单诈骗
1.1月3日,凤凰镇刘某向警方报警,称其通过网上刷单,以赚取佣金的名义向对方转账共计2万余元,后发现被骗。
2.4月15日,河曲镇王某报警称,其通过网上刷单赚取佣金,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共支付4899元,后发现被骗。
3.5月24日,贾家口镇梁某某报警称,自己在网上刷单提成,给对方转账7万余元,后发现被骗。
此类案件特点: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兼职做提成的信息,要求受害人扫码支付提成,完成任务后返还本金和提成。当受害人充了大量的钱后,不法分子要求增加任务量,继续充钱,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不要相信谣言,声称刷单可以赚外快。大多数网络虚拟交易平台,尤其是非正规平台,存在安全隐患,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被诈骗。你感兴趣的是所谓的佣金,骗子感兴趣的是你的本金。
二、网贷诈骗
1.2月18日,镇周某报警称,2019年1月,他在网上申请贷款交定金,向对方转账8500元,后发现被骗。
2.4月3日,东王镇王某报警称,2019年4月1日,他以交定金为由,向对方转账10600元,后被发现被骗。
3.6月12日,某村任某某报警称,2019年5月28日,其在微信上以办理贷款保证金的名义向对方支付11310元,后发现被骗。
此类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等方式传播虚假贷款信息。,以无抵押担保为诱饵,以押金、手续费等为借口向受害人索要钱财。,并在诈骗成功后立即删除或勒索受害人。
警方提示:不要轻信电话、短信、QQ、微信等各类贷款广告。任何正规的放贷机构都不会要求借款人在放贷前缴纳保险费等费用。
目前完全靠破案来遏制电信诈骗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提高防范意识非常重要。宁津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绷紧“反电诈”这根安全弦,加强自我防范,坚决不轻信、不泄露、不汇款,谨防上当受骗。如遇受骗,立即拨打110,及时冻结账户,追回损失,并提供骗子的详细信息,以便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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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胡
编辑:张阔
编辑:贾凡
监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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