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银监会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由于吉林东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东风农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直接责任归借款人,被挪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辽源银保监分局对、许予以警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吉林东风农村商业银行罚款30万元。
天眼查显示,吉林东风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其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发行、兑付和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参与货币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收付和保险代理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附银监会官网处罚信息披露表:
由来自杜南的见习记者田牧撰写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东丰农商行董事长,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45085.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