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31 07:06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何先军
日前,记者从兰溪市纪委市监委获悉,兰溪市纪委公开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四个精神问题
1.巨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原书记金永福违规借用企业车辆等问题。
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金永福利用职权,违规接受某公司提供的大众越野车归个人使用。在此期间,车辆的保险、机油、保养、过路过桥费均由公司支付。2014年、2015年春节期间,金永福还收受部分企业超市购物卡共计3500元。金永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7年9月,金永福受到开除党籍和降职处分。
2.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山中队队员张咏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10月,张咏棋利用职权,非法收受兰江街道徐埠村村民吴某的2000元超市购物卡、4条硬中华香烟和一个玉坠,以清理其违章建筑。同年12月,张咏棋为儿子操办婚礼时,邀请吴某参加婚礼,并收受其1000元礼金。2017年8月,张咏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香溪镇原下洋村多名村干部违规公款吃喝送礼。
2014年7月以来,时任香溪镇原下洋村党支部书记的宋海明与时任村主任张玉林、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特明、村会计姜春发等人商议,通过虚报劳务工资、贷款利息等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支付违规吃喝、送礼等费用。至2017年1月,共伪造虚假会计凭证、票据25张,套取集体资金35万元。审查期间,宋海明、张育林退缴部分违纪资金。2017年11月,张玉林、姜春发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张特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12月,宋海明被开除党籍。
4.香溪镇敬老院多名干部违规公款吃喝。
2016年3月、2016年11月、2017年8月,香溪镇敬老院多名干部在敬老院征地建房、施工、交流学习期间,违规用公款吃喝1867元,公款消费包括烟酒费用。2017年12月,该敬老院院长张、副院长、原院长曾、出纳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
1.邵岳红,水亭畲族乡周邵塘村党支部原书记,贪污少数民族专项扶贫资金。
2013年4月,周绍塘村以“益农枇杷基地”名义申请少数民族专项扶贫资金,获得补助28.9万元。2016年2月,邵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列举虚假工程款支付方式,将22.72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12月,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白社乡水格村党支部原主任蒋华贤贪污村集体资金。
2012年,姜华贤在担任村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兰溪至江山公路马健至墩头段改建工程、柏舍乡北舒经济开发区项目中发放征地补偿款,通过多次报销将村集体资金5万元、6.71万元据为己有。2013年,姜华贤在支付市1000千伏高压工程补偿款时,将村集体所有的青苗补偿款1.46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12月,姜华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清退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横溪镇国庆村党委原书记刘来存插手村级工程建设。
2013年至2016年,刘来存利用职权,在贝多玲花园土地复垦项目、国庆村垃圾分类房项目、国庆村采石场出租等项目中,收受承包人或承租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0.1万元。刘来存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7年12月,刘来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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