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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雄安9月21日电(记者王鸿)近日,雄安新区发布《关于优化雄安新区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其家庭成员在雄安新区(含三县)名下无成套住房的 无论是否已使用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原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雄安新区房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雄安新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保定监管分局关于优化雄安新区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雄安房管[2023]29号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满足居民住房需求,进一步提高雄安新区住房保障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单元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总发〔2023〕52号)的有关规定,经雄安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就优化雄安新区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单元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1.居民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家庭成员在雄安新区(含三县)无完整住房的,无论是否已使用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雄安新区房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雄安新区支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
2023年9月12日
(编辑:王鸿、付兆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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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雄安新区的购房资格,雄安新区购房限购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58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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