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女学生裸身借钱”“某高校研究生因还不起贷款自杀”的新闻近日频频出现在网络和报纸上。“校园贷”极大地伤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业前途,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校园秩序。近日,南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针对大学生的“校园贷”“套路贷”案件。本案是深圳首例“校园贷”“套路贷”案件,涉及诈骗、寻衅滋事等多个罪名。现阶段,已有11名嫌疑人被捕。
借了6000块,才两个月,债务就变成了10多万。
面对大学生强烈的消费需求,一些不法分子将魔爪伸向校园。在“低门槛”、“零首付”的口号背后,他们往往以“校园”为名,诱骗学生借钱,然后通过签订虚增的借款合同、产生高额逾期费等方式,迫使借款人与其介绍的团伙成员“算账”,形成“套路贷”,最后利用虚假合同向借款人及其家人追讨欠款。
小芳(化名)是深圳某大学的学生。因为沉迷网络赌博,他不仅花光了所有的生活费还欠了很多债。得知他的情况后,同学小谢强烈推荐他向一所学校周围的校园贷款公司贷款。填写个人信息后,小芳很快拿到了6000元。但由于无法及时偿还欠款,短短两个月,小芳所欠金额已从最初的6000多元累计到10多万元,翻了近20倍。面对催债电话,无力还款的小芳只好躲了起来,但由于借钱时填写了个人信息,贷款公司很快找到了小芳的父母,要求并威胁他们偿还欠款。
小芳的经历也发生在其他同学身上。另一名学生小源(化名)想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并通过同学向贷款公司贷款。从2015年开始,小源的借款从最初的1.3万元逐渐积累到100多万元的负债,近100倍。
“校园贷”案嫌疑人中有学生。
据南山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校园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以家庭深厚、家庭条件相对优越、性格相对内向的大学生为目标,尤其是沉迷于网络赌博、奢侈消费的大学生。
犯罪嫌疑人往往以学生的身份或与在校学生合作,在校园内广泛发布广告并向周围同学宣传,让部分在校学生基于信任向犯罪嫌疑人借钱。
犯罪嫌疑人通过短信、电话甚至上门骚扰等催收方式,逼迫借款人及其家人朋友还债。有的还会采取收取高额逾期费、言语恐吓、胁迫、盯梢、跟踪、非法拘禁等极端手段威胁学生人身安全,暴力讨债现象明显。
检察官建议,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不要盲目攀比。掌握基本的财务知识,学习财务管理。消除无知的借贷心理,不被一时的快感冲昏头脑。遇到问题可以找老师或者家长咨询帮助。不要轻易选择“校园贷”,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南山区检察院还将深入全区各大高校、中小学,积极开展“校园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典型案例通报,让学生深刻认识“校园贷”的危害。
[记者]丁侃
[记者]张宝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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