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9日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广安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广安银保监处罚决定书〔2019〕1号、2号、3号、4号、5号)显示,华蓥农商行存在贷款业务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贷前调查严重失职、挪用贷款资金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行为。银保监会广安监管分局对其罚款48万元。此外,邹广健、侯爱民、胡勇和王超被罚款。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到,邹广建是四川华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广安银豹监管处罚决定书[2019]1号显示,华蓥农商行贷款业务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贷前调查严重失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安监管分局对其罚款48万元。
广安银豹监管处罚决定书〔2019〕2号显示,邹广建未能有效履行对华蓥农商银行贷款业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安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广安银豹监管处罚决定书〔2019〕3号显示,侯爱民(华蓥农商行)未认真核实贷前调查报告及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安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
广安建处罚决定字[2019]第4号显示,胡勇贷前调查严重失职,未认真核实借款人基本情况、贷款用途及相关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安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广安银豹监罚[2019]第5号决定显示,王超未认真核实借款用途的真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安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金融机构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报表、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四)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的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外,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工作。
以下是原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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